>况且,所忠、减宣也不无辜,主父偃的死,就是两人用细微的条文苛刻加以诬陷杀害的,号称“敢决狱”,杀生无数,怎么死,什么时候死,都不冤枉。
“防民之心,甚于防川,我大汉朝,竟有如此狼心狗肺之徒,张汤。”
上君的呼唤,张汤立时站了出来,“臣在。”
“重审所忠、减宣为官期间案卷,冤者平反,枉者论处,若有徇私不法之处,召其回京质询,罪证确凿,按律处置。”刘据漠然道。
关东群盗四起,已然证明严苛的律法失去了效用,继续对地方官吏、百姓施加重律,以沈命法行事,小官吏担心抓不够人数的盗贼被诛,反而更不敢上报贼情,瞒着让事态扩大,任由上一级的官吏来负责任,上一级的官吏得知真实情况时,局面往往已不可收拾,只得伙同下级官吏一起蒙骗更上一级的官吏,如此上下相匿,盗贼越捕越多,而这却是酷吏最想看到的。
以杀人进身的人,不会在乎大汉江山社稷。
“是,上君。”
所忠,减宣,沈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