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起诉。
少部分代表认为原告是老年人,其话语应该是有可信性的,既然起诉了,有很大可能就是受到了被告方的侵权,法官这样判决没有问题。
还有一部分代表没有给出意见,认为这个案件确实不太好办!
如果同意原告方的诉求,万一双方确实没有发生刮擦,被告方就成了冤大头!
而驳回原告方诉求的话,万一双方真的发生了相撞,那岂不是让被侵权者二次受到伤害?
还怎么体现法律的公正?
听完了众人的意见,陈老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!
这种形式真的很有搞头!
今天抽取的公众代表,他们都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员,而是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。
但他们的想法和意见,却和法律的底层逻辑有着殊途同归!
这才是最朴素的认知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