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深入五千余里,在金微山大破北匈奴。
从此北匈奴远飙,先西迁乌孙,再迁康居,三迁阿兰聊,已到欧洲边缘。
从此长达两百年间,中外史书中都再找不到这个民族记载。
永元三年,汉和帝刘肇满十三岁,举行成年典礼,遵循曹褒所制订礼仪。
次年,司徒袁安逝世,太常丁鸿接替其职。
字幕:丁鸿,字孝公,颍川郡定陵县人,河南太守丁綝之子。
丁鸿最初袭封父爵阳陵侯,在封地大办学堂,受到汉明帝赏识,被召入朝为侍中,又兼射声校尉,改封鲁阳乡侯。
白虎观会议时,丁鸿论述最精,被称为殿中无双丁孝公。
永元四年六月戊戌朔,日食。
丙辰日,十三郡国地震。
丁鸿遂趁机封事上奏,略云:
臣闻日者阳精,守实不亏,君之象也;月者阴精,盈毁有常,臣之表也。
故日食者,臣乘君,阴陵阳;月满不亏,下骄盈也。
昔周室衰季,皇甫之属专权于外,党类强盛,侵夺主势,则日月薄食,故《诗》曰:“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,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。”
《春秋》大义:日食三十六,弑君三十二。
变不空生,各以类应。
夫威柄不以放下,利器不可假人。
览观往古,近察汉兴,倾危之祸,靡不由之。
是以三桓专鲁,田氏擅齐,六卿分严;诸吕握权,统嗣几移;哀、平之末,庙不血食。
故虽有周公之亲,而无其德,不得行其势也。
今大将军窦宪虽欲敕身自约,不敢僣差,然而下远近皆惶怖承旨,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,求通待报,虽奉符玺、受台敕,不敢便去,久者至数十日。
背王室,向私门,此乃上威损,下权盛也。
壤悖于下,效验见于,虽有隐谋,神照其情,垂象见戒,以告人君。
间者月满先节,过望不亏,此臣骄溢背君,专功独行也。
陛下未深觉悟,故重见戒,诚宜畏惧,以防其祸。
《诗》云:“敬之怒,不敢戏豫。”
若敕政责躬,杜渐防萌,则凶妖销灭,害除福凑矣。
夫坏崖破岩之水,源自涓涓;干云蔽日之木,起于葱青。
禁微则易,救末者难,人莫不忽于微细,以致其大。
恩不忍诲,义不忍割,去事之后,未然之明镜也。
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,依托权门,倾覆谄谀,以者容媚者,宜行一切之诛。
间者大将军再出,威振州郡,莫不赋敛吏人,遣使贡献。
大将军虽云不受,而物不还主,部署之吏无所畏惮,纵行非法,不伏罪辜,故海内贪猾,竞为奸吏,民吁嗟,怨气满腹。
臣闻不可以不刚,不刚则三光不明;王不可以不强,不强则宰牧从横。
宜因大变,改政匡失,以塞意。
因是封书奏事,窦氏朋党皆不得见,故都不知。
和帝览奏大喜,诏命丁鸿代理太尉,并兼卫尉,引军屯驻于南、北宫,欲除窦氏。
画外音:窦太后深处内宫,此时尚不知道,由于自己临朝称制以来刚愎放纵,早已引起正直朝臣不满,不断上书进谏,有时甚至以死抗争。
和帝刘肇虽然年幼,却是机智深沉,并将生母被害之恨深埋心中,无时不欲报仇。
因见当时窦宪兄弟掌握大权,自己与内外臣僚隔绝,唯独中常侍郑众谨慎机敏,又不谄事窦氏,便同其密谋,决定除掉窦宪。
字幕:郑众,字季产,南阳郡犨县人,中常侍加封钩盾令。
汉和帝既命丁鸿兼理卫尉,掌握南北两宫禁军,由是唤来郑众密议:我欲铲除窦氏,奈诸窦常兵,窦宪更引重军在外,一旦造乱,其祸不。
依卿之计,当如之奈何?
郑众奏道:以下臣观之,满朝大臣之中,只有司空任隗和司徒丁鸿,平时不肯依附窦氏;何敞今放汝南外任,亦不服窦氏久矣。
陛下欲倒太后一党,只需如此如此,必获大功。
和帝闻大喜:就依贤卿,便可知会司空任隗、司徒丁鸿,照计行事,且宜秘之。
郑众:喏,微臣遵旨。
永元四年六月,和帝忽下诏书,命窦宪回京辅政,效大将军霍光旧事。
窦宪接到诏书,以为是太后嘱意,丝毫没有怀疑,当即兴高采烈,带心腹众将启程回入京城,诣阙参驾。
窦宪赶到京师之时,色已晚,宫门早闭。
皇帝闻报,传出诏旨:大将军暂且回府休息,翌日入朝进见,便行拜相大礼。
窦宪接旨,并无疑惑,于是回府,召集诸弟子侄夜宴,庆贺来日拜相大喜。
未料便在当晚上,郑众赍持和帝符命,早已密令卫尉丁鸿,率引禁军封闭城门。
城中各主要路口,都由丁鸿派兵严加把守。
三更时分,丁鸿命令诸将:率领禁军分赴各府,捉拿窦氏亲信党徒,一个休使漏网!
诸将领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