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殷周之王千余岁,封子弟功臣,自为辅枝。
今陛下拥有海内,而子弟为匹夫,卒有田常、六卿之臣,并无辅拂。
若朝廷一旦有事,则郡县不能养兵,何以相救哉?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,未所闻也。
周青臣又进谀辞,以重陛下之过,非忠臣也。
秦始皇听后,不动声色:众卿,可就此讨论淳于越之奏。
丞相李斯:三代之政,何可法也?公等儒生,不师今而学古,道古以害今,如不禁止,则君主势降乎上,党与成乎下,四海统一之局必遭破坏。
为别黑白而定一尊,树立君王绝对权威,我有三策,若陛下纳而行之,必可致六合混一,下太平。
秦始皇:今日论政,各言其是,又何间焉?贤卿请道其详。
李斯:其一,除《秦纪》、医药、卜筮、农家经典、诸子及历史古籍,一律交缴官府销毁;其二,凡论《诗》、《书》者死,以古非今者灭族,官吏见知不举者,与其同罪;其三,凡愿习法令者,以吏为师。
若得如此,则非但海晏河平,且万民一心,共乐秦政也。
此言一出,众儒皆怒,纷纷裸袖奋臂而起,议论汹汹。
秦始皇却闻而大喜,止住众生议论,立即批准李斯建议。
宴会散后次日,就下诏命,令全国各地收书焚书。
一声令下,不到三十日内,六国原存文献及百家之书,就都付之一炬,化为灰烬。
举国之书所留下来者,除医、卜、农、史之外,只有咸阳皇家图书馆内一套藏书。
始皇焚书,历代文士言之切齿。
隋臣牛弘曾撰“华夏文明五厄”
,中国图书之毁,为始皇焚书,次为赤眉入关,三是董卓焚洛,四是五胡乱华,五是周师入郢。
焚书次年,方士、儒生及六国遗士开始诽谤秦始皇,其性刚戾自用,专任狱吏,事无大均自决断,贪于权势。
又提起徐福、卢生之事,子愚不可及,上此恶当。
秦始皇被人揭短,盛怒不止,便对丞相李斯道:彼卢生等人,吾尊赐甚厚,今诽谤我,以重吾不德也。
诸生在咸阳者,或为妖言以乱黔者,卿必使人究问。
李斯:慈方士诸生,留而无用于国,何不擒而诛之?
秦始皇:便依卿奏。
但须止于倡言为乱者,休要滥杀无辜。
李斯应诺,领命而出,便使御史案问诸生方士,鼓励相互告检举,以为立功赎罪。
诸生恐惧,因此传相告引,拿其所谓乱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,报于子。
皇帝朱笔亲批,皆命诛于咸阳。
并以其尸在城门外筑为京观,以儆效尤。
此即所谓“阬儒”
事件,非是后世所云“坑儒”
。
焚书阬儒之后,始皇帝怒气不自,又下挟书令:诏命凡藏有儒家经典者,一律治罪。
画外音:只因徐福、卢生、淳于越及儒生议政等连环事件,又加上法家掌门李斯煽风点火,故此引焚书阬儒,并彻底罢黜儒家学。
因此终其秦朝一代,世间再无传授学习儒家经典者。
西汉初年,汉高祖刘邦很不重视儒学,便是缘出于此。
至汉惠帝时,废除挟书令;到文帝时期,老儒依靠记忆口头传经,弟子录之,乃谓《今文经》,其释文谓之《传》。
文帝始置经学博士,由今文经学家充任,以备顾问。
武帝时又置五经博士,亦由今文经学家充任,在太学教授弟子。
因今文经来自老儒记忆,解有异,于是出现一经数解情况。
事件悬疑:秦在焚书之时,有人将儒家经典及其他古书埋藏起来。
西汉前期拆除老房,古书相继出土。
武帝下令献书,至成帝时设官专门负责收集古书,并着手进行整理。
西汉末年,名儒刘歆现古文经典与今文经互异,出于对于古文经极为赞赏,建议在太学设立学官教授士子,遭到今文经学博士激烈反对。
古文经虽不得立学官,但在民间却广为流传。
事件延续:古文经学家按古字形、音、义解经,极力恢复本义,不作任意挥,于是形成训诂学派。
古文经学家贾逵、马融、郑玄兼通今文经,郑玄且破除各家传统,广采众,遍注群经,得到今、古文两派赞许,号称“郑学”
。
至此,基本结束经今、古文斗争。
贾逵弟子许慎为反对今文经学派穿凿附会,曲解经文,乃用二十二年时间,写成《文解字》,全书分为五百四十部,解十三万三千多字,收篆九千三百五十三个,古文、籀文一千一百六十三个为重文。
每字标明字形,注出音读,推究字义,乃是中国最早字典。
事件评论:焚书坑儒事件,其实是统一思想举动,秦始皇实不为过。
当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,废除分封,施行郡县;统一文字,货币,度量衡。
但百家仍在争鸣,思想极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