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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7章 论女命四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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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上、经济上固处处受儿之克制也。有子之父负担过重,不敢浪费其财,因欲留之以养子也,此非受制而何?

有子之父,莫不欲其子成人,为社会上、政治上之人物。然教子少道,首在约束自己。上行下效,古语有之。父因子而约束己身,以为子之模范,此非受制而何也。

译文:

深入思考:父亲在社会政治经济中处处受子女制约。

有子者负担加重不敢挥霍,此为经济受制。

望子成龙者需约束自身为榜样,此为行为受制。

注解:

1.经济受制:子女消耗资源的现实压力。

2.行为受制:家庭教育对父亲的反约束。

3.上行下效:出自《论语》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”。

原文:

驳我者曰:汝殆为宗法社会说法耳。宗法社会重男性,此理则通。在男女无别之大同社会中,女子亦与男子同其地位,则官杀亦可为其子息也。余曰不然。社会变异,而生物界现象不变异。此不变异之点,即儿体由母出,非由父出也。

译文:

反驳者说:此乃宗法社会观点,重男轻女故通。

大同社会男女平等,女命子息亦可用官杀。

余以为不然:社会可变,生物现象不变,子女必由母出。

注解:

1.宗法社会:以父权为核心的传统社会结构。

2.大同社会:《礼记·礼运》中的理想社会形态。

3.生物现象:强调生理差异的不可变性。

原文:

父与子,在生物上乃敌体。母与子,在生物上乃我泄者也。证以此言,则父受子克,子为母生,其理豁然明矣。

译文:

父子在生物学上为对立个体,母子则为自身外泄关系。

由此可见,父受子克、子由母生之理昭然若揭。

注解:

1.敌体:生物学上的独立性与竞争性。

2.我泄者:母体与子体的物质传递关系。

3.豁然明矣:呼应《滴天髓》“理之自然者也”的论断。

总结:本章节主要讲了。

《命理探源》中“论女命四”以传统命理框架为基础,结合社会伦理与时代特征,系统阐释了女性命运的四大吉格——纯、和、清、贵,并提出五行调和、格局平衡的核心原则。

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归纳:

一、女命四吉格的深度解析

1.纯格:官杀纯粹,专一守正

定义:四柱中官星或七杀单一不杂,且无财印互克,体现感情专一、家庭稳定的特质。

例如,坤造“癸巳戊午辛酉丙申”,辛金日主以丙火为夫星,丙火得时得地且无混杂,夫星健旺且受癸水制约,形成“夫荣子贵”的典型纯格。

辩证要点:

官杀需与日主强弱平衡,若官杀过旺需印星化杀生身,若官杀微弱需财星生扶。

忌“官杀虚浮”(如坐空亡)或“财星破印”,易导致婚姻根基不稳。

2.和格:五行中和,家庭和睦

定义:日主柔弱但夫星单一,四柱无刑冲破害,体现夫妻和谐、处世温和的特质。例如,坤造“壬辰辛亥己卯己巳”,己土日主以甲木为夫星,甲木得月令生扶且与印星相生,形成“夫有官星扶身,子居长生之地”的中和格局。

实践要点:

需结合大运流年调整五行,如行木运助夫星,行火运旺子星。

忌“伤官见官”或“枭神夺食”,易引发感情纠纷或子女缘薄。

3.清格:夫星洁净,持身守正

定义:四柱中官杀不杂且得财生印护,体现品德高洁、社会地位尊贵的特质。

例如,坤造“己未壬申乙未甲申”,乙木日主以申中庚金为夫星,庚金得时得地且与财印相生,形成“财官印三宝齐备”的清贵格局。

现代启示:

清格女性在传统社会多依赖“夫荣妻贵”,现代则可通过“伤官生财”或“食神制杀”将才华转化为事业成就。

忌“官杀混杂”或“财星被劫”,易导致社会评价下降或经济困窘。

4.贵格:夫荣子贵,德位相称

定义:官星得财生扶且无刑冲破害,体现尊贵荣华、福泽深厚的特质。

例如,坤造“乙亥丙戌辛卯癸巳”,辛金日主以丙火为夫星,丙火得财生扶且与子星相生,形成“财官二德汇聚”的贵格,可获诰封之荣。

动态分析:

贵格需与大运配合,如早年行木火运助旺夫星,晚年行金水运巩固子星。

忌“官星受克”或“子星落空”,易导致晚年孤独或社会地位下滑。

二、特殊格局与神煞的辩证应用

1.伤官见官的化解之道

传统观点:伤官克官主克夫,但袁树珊提出“伤官生财”可通关化解。

例如,若伤官旺而财星得用(如“金水伤官要见官”),可将才华转化为经济收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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