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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十干化气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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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气”论之的明证。

《三命通会》拘泥于“一阴一阳,夫妇配合,化生万物”的说法,认为“一己二甲”(一己土合二甲木)、“一甲二己”(一甲木合二己土)都不能化气,只能作“妒合”(争合)论,我(袁树珊)对此不以为然。

及见《神峰通考·从化篇》所载案例:萧丞相命造“癸巳、丁巳、癸酉、戊午”(二癸水合一戊土),作化火格论;方状元命造“辛亥、辛丑、丙子、己亥”(二辛金合一丙火),作化水格论;李知府命造“丁酉、丙午、丁巳、壬寅”(二丁火合一壬水),作化木格论。由此更觉《三命通会》之说有误——所谓“合则化,不合则不化”,既然名为“妒合”(争合),却又说“不化”,哪有这个道理?

譬如白色与黑色相混则化为灰色,黑色与红色相混则化为紫色,“混”即是“合”,既然相混(合)了,却仍以原来的颜色称呼它,即使最愚笨的人也知其不可。若说“一阴一阳为尽善尽美的化气”,“一阴二阳、一阳二阴”虽非尽善尽美,但阴阳之气未尝不化,这样说才没有逻辑漏洞。

总结:本章节主要讲了。

《命理探源》中的“”主要围绕十天干的合化规则、条件及其在命理分析中的应用展开,结合传统理论与袁树珊的辩证思考,形成系统的化气理论体系。以下从核心内容、化气条件、特殊情况及实际应用四方面总结:

一、十干化气的基本规则

十天干通过阴阳配对形成五组合化关系,即:

-甲己合化土:象征中正包容,需土旺之季(辰戌丑未月)或午月催化。

-乙庚合化金:代表刚柔并济,多见于金旺之月(巳酉丑月)或申月。

-丙辛合化水:寓意威言智慧,需水旺之季(申子辰月)或亥月促成。

-丁壬合化木:体现仁寿柔和,常见于木旺之月(亥卯未月)或寅月。

-戊癸合化火:象征热情进取,需火旺之季(寅午戌月)或巳月引发。

化气后五行属性转变,如甲己化土则以土为用神,需结合命局整体判断吉凶。

二、化气成功的核心条件

1.月令或时支支持:化气需得月令或时支为化后五行的旺地。例如甲己化土需辰戌丑未月,否则为假化。

2.干支紧贴且透干:相合两干需相邻(如年干与月干),且化后五行需透干(如甲己化土需天干见戊己)。

3.强根与无破:被合之干需无根或受克,且无其他干支干扰(如甲己化土忌见戊字“妒合”)。

4.全局配合:化气需与命局其他干支相生,忌被克制。例如乙庚化金喜土生,忌火克。

三、特殊情况与辩证分析

1.真化与假化:

-真化:得时得令且无破,如甲己生于辰月,化土纯粹,主富贵寿考。

-假化:失时或受破,如甲己生于子月,虽合而不化,需按原五行论生克。

-真中有假:真化命局若逢他干盗泄(如化土格见乙庚化金),则福气受损。

2.妒合与转角化:

-妒合:相合两干间有同类干扰,如甲己合遇戊,导致化气失败。

-转角进化:干合与地支顺连(如甲辰见己巳),主功名易成;转角退化:地支逆连(如甲午见己巳),主事业迟缓。

3.坐下自化:

干支暗合且化气成功,如壬午日(丁禄在午,壬丁合化木),主福泽深厚,但需结合全局判断。

四、实际应用与案例

1.用神与忌神:

化气后以化后五行为用神,忌神则为克制化气的五行。例如丙辛化水,喜金生,忌土克。

2.命局影响:

-化气成功且得助者,主性格契合化后五行特质(如甲己化土者务实稳重),事业顺遂。

-化气失败或受破者,易有起伏,需大运流年辅助补救。

3.案例解析:

-肖丞相造(癸巳、丁巳、癸酉、戊午):二癸一戊,虽非一阴一阳,仍作化火格论,因合化条件满足。

-方状元造(辛亥、辛丑、丙子、己亥):二辛一丙,化水格成立,因月令支持且无破。

五、袁树珊的辩证观点

袁树珊反对《三命通会》中“一阴一阳为尽美尽善之化”的绝对化观点,认为即使存在一阴二阳或一阳二阴,只要合化条件具备,仍可成化。例如二丁一壬(李知府造)仍作化木格论,强调“合则化,不合则不化”的辩证逻辑。

总结

《命理探源》的“”以传统合化理论为基础,结合袁树珊的实践经验,系统阐述了十干化气的规则、条件及特殊情况。其核心在于通过化气调整命局五行平衡,以推断性格、事业、财运等人生轨迹。袁树珊的创新之处在于打破刻板教条,强调灵活辩证,为后世命理分析提供了更全面的视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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