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仪,其子司马康 “为人廉洁,口不言财”,正是 “约之以礼” 的家风传承。
明代的王阳明,推行 “南赣乡约”,将 “约之以礼” 普及到民间。正德十三年,他在南赣(今江西南部)颁布《南赣乡约》,规定 “同约中推年高有德为约长,次者为约副,又次者为约正、约史、知约、约赞”,每月朔望聚会,“彰善纠过”:“善者,书于籍,扬其名;过者,婉劝之,不改则告于官”。乡约内容涵盖 “孝父母,敬长上,和乡里,教子孙,各安生理,毋作非为”,将国家礼制转化为民间规范。王阳明的 “约礼”,不是外在强制,而是 “自相约戒,共成仁厚之俗” 的自觉,他说 “破山中贼易,破心中贼难”,“约之以礼” 正是破 “心中贼” 的利器。
清代的曾国藩,以日记记录 “约之以礼” 的修身过程。他曾在日记中反省 “晏起,心不静,由于心乱”,以 “礼” 的 “时” 约束自己;“见人多言笑,不严毅,非敬也”,以 “礼” 的 “敬” 提醒自己;“食色之欲,累心如此”,以 “礼” 的 “节” 克制自己。曾国藩的 “约礼” 不是一蹴而就,而是 “每日三省吾身” 的持续努力 —— 他将《朱子家训》《五种遗规》置于案头,遇事便对照检查,最终形成 “日课十二条”,包括 “主敬”“静坐”“读书不二” 等,使 “约之以礼” 成为日常习惯。
这些历史实践表明:“约之以礼” 是君子行为的边界 —— 没有礼的约束,博学可能沦为炫耀的资本;没有礼的引导,知识可能走向邪路。正如孔子所言 “恭而无礼则劳,慎而无礼则葸,勇而无礼则乱,直而无礼则绞”,礼的作用,在于让各种品德各安其位,不逾边界。
三、博文与约礼:相辅相成的辩证之道
“博学于文” 与 “约之以礼” 并非割裂的两面,而是 “车之两轮,鸟之双翼”—— 博学是基础,为礼提供认知前提;礼是约束,为博学指明方向。孔子的弟子子夏说 “博学而笃志,切问而近思,仁在其中矣”,将博学与笃志(约礼的表现)结合;荀子则更明确提出 “学至乎礼而止矣”,认为博学的最终归宿是礼。这种辩证关系,贯穿于中国思想史的始终。
战国时期的荀子,系统阐述了博文与约礼的关系。他在《劝学》中说 “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,则知明而行无过矣”,“博学” 是 “知明” 的前提,“参省”(约礼)是 “行无过” 的保障。荀子强调 “学莫便乎近其人”,即向良师学习,而良师的标准是 “既知且仁”—— 既博学又守礼。他以 “玉不琢,不成器;人不学,不知道” 为喻,说明 “博学” 如琢玉,“约礼” 如成型,缺一不可。在《礼论》中,荀子进一步指出 “礼者,人道之极也”,博学的最终目的是 “出于礼,入于刑”,通过礼的约束实现社会和谐。
汉代的董仲舒,以 “天人三策” 融合博文与约礼。他主张 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,既要求士人 “博学于文”—— 研习六经,又强调 “约之以礼”—— 遵循 “三纲五常”。董仲舒认为 “道之大原出于天,天不变,道亦不变”,而 “道” 的载体是 “文”(六经),“道” 的落实是 “礼”(纲常)。他在《春秋繁露》中说 “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,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。《诗》《书》序其志,《礼》《乐》纯其美,《易》《春秋》明其知”,将 “博学于文” 与 “约之以礼” 统一于 “王道” 理想。
宋代的朱熹,以 “格物致知” 与 “存理灭欲” 阐释博文与约礼。他认为 “格物致知” 是 “博学于文”——“上而无极、太极,下而至于一草、一木、一昆虫之微,亦各有理。一书不读,则阙了一书道理;一事不穷,则阙了一事道理”;“存理灭欲” 是 “约之以礼”——“圣人千言万语,只是教人存天理,灭人欲”。朱熹编订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既广采汉唐注疏(博学),又以 “理” 统摄(约礼),形成 “博学之,审问之,慎思之,明辨之,笃行之” 的为学路径,其中 “笃行” 便是 “约之以礼” 的实践。
明代的王夫之,以 “知行合一” 深化博文与约礼的关系。他反对 “离行以为知” 的空谈,主张 “博学于文” 必须 “行焉而后知其艰”;也反对 “离知以为行” 的盲动,强调 “约之以礼” 需以 “知” 为指导。王夫之在《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