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天,宁远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。
因为在宁远的记忆里,他儿时最铁的哥们,好像也就只有大壮一人。
而此刻,却多了十来个结拜兄弟。
好多第一次喝酒的兄弟,都喝得醉醺醺的。
他们一起海誓山盟,要吃遍世上所有美食,赚世界上最多的钱,找世界上最漂亮的老婆,
并且,做一辈子的好兄弟。
这天,伍星终于不管宁远叫“不日毛的娃儿”
了,而是改口称他为,“二弟”
。
而其余的孩子们,虽然大多数年纪都比宁远大,却纷纷开始称宁远为“二大哥”
。
开始,宁远还盘算着让伍星管自己叫哥,到头来只成了个二大哥。
不过,二大哥也是哥!
天有些黑了,小主人刘阳拧亮了院子里的一盏灯。
借着灯光,宁远发现脸颊绯红、梳着分分头的伍星,模样竟然还有几分帅气,有些像小梁朝伟。
此刻,一身酒气的伍星凑近宁远,对着宁远的耳朵悄悄地说,
“二弟呀,我现在告诉你一个秘密。
你知道……为什么我喜欢欺负你们班的张佳宜吗?”
宁远纳闷,都说小学学龄的男生,频繁欺负一个女生,十有八九是对那个女生有意思。
难道伍星喜欢张佳宜?
但平心而论,张佳宜五官长得虽然端正,个头也有那么高,却算不上漂亮,甚至还有些胖。
高了,胖了,加上五官又欠精致,整个人容易显得粗粗笨笨。
相比起来,小雪可比张佳宜漂亮多了,至少她更皮肤白,眼睛更大,笑起来更甜。
还有三年级二班的班花刘清远,一个扎着单马尾的高冷学霸,任谁都比张佳宜漂亮啊!
“喂喂,发什么呆呢!”
伍星挥了挥手,打断了因为妹子而走神的宁远,
“我想告诉你,因为……我喜欢张家宜,所以控制不住想欺负她,让她注意到我。”
这……好吧!
果然没有悬念的!
“不过二弟”
,伍星的表情突然变得神神秘秘,“这件事情只有你知道,我谁都没说,你也要替我保密啊!”
“大哥,二弟我啥也不说了,就一句话:祝福大哥找到真爱!”
听闻此事的宁远,不知说什么好,只有端起酒杯和伍星干杯。
好吧,其实宁远想说的是,大哥就你这颜值,配张佳宜简直亏了啊……
只见伍星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,像是完成了一个心愿一般,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口气,
“二弟啊,这件事情,我终于说出来了。
不然憋在心里,一直不好受。
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,张佳宜明明不漂亮,又胖,但我就是觉得她是世界最美,所以每天想得最多的一件事情,就是:我今天又找什么借口欺负她呢?”
听闻伍星这么一说,宁远终于开始相信了,爱情是世界上最没有道理的东西。
不过,宁远转念一想,伍星现在在上五年级,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,所以有这些心思十分正常。
“大哥,你放心吧!
我不喜欢张佳宜,我喜欢苗条的!”
突然想到自己是张佳宜的前桌,宁远赶紧给伍星吃一颗定心丸,
“我们班上的男生,也没有男生喜欢张佳宜,都喜欢小雪和刘清远呢!”
不过此话刚出,宁远就后悔了:这不是变着法子骂你媳妇没有魅力吗?
好在伍星也并未听出任何弦外之音,他只是闪烁着兴奋的眸子,
“真的吗?那二弟你帮我盯盯梢,如果你们班上有哪个小兔崽子突然喜欢上了张佳宜,记得及时给我通风报信!”
宁远:“好,一言为定!”
酒真的是一种容易让人上头的东西,就算是第一次喝酒的小屁孩,也是一喝就停不下来了。
他们有举起瓶子就开始吹的,有学着大人的模样敬酒的,有意犹未尽用起子开新啤酒的,有把啤酒的泡泡用来玩的……
还好总共也只有一打啤酒,不然要是他们都喝醉了,宁远这个始作俑者可是脱不了干系的。
吃饱喝足,宁远和小伙伴们打扫了桌子,洗了碗,收拾了垃圾。
一切收拾完毕,宁远不忘在菜地里挖一个坑,将小龙虾壳全部埋了进去。
“二大哥,这是在干啥呢!”
其中一个孩子不解地问。
“小龙虾壳里含有丰富的钙质,这是在给菜园做肥料呢。”
宁远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。
其实,宁远担心的是,待会刘阳的父母回来,看见一桌子的小龙虾壳,会责备刘阳乱吃东西。
因为在九十年代,乡下人都视小龙虾为一种恶心的虫子,更有传言说是日军引进用来处理尸体的,寄生虫很多。
所以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赶紧埋了了事。
随即,宁远又拿了一个塑料袋,将所有空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