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院长的话音一落,旁听席位上一名身着制服的中年人便站起身来。
只见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,然后便开口说道:
“由于警情并不是在第一现场报的,当天我们接到指挥中心的指派后,首先赶到了医院,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。”
“据双方当事人称,事发时间应该是两个小时以前。”
“根据办案程序规定,我们随后带领当事人对现场进行了复查,涉事现场路面并无刹车及撞击痕迹。”
“紧接着我们对涉事车辆进行了技术勘察,也未发现撞击、刮擦痕迹。”
“根据伤者的描述,我们于当天下午五时许,又对涉事车辆进行了生物检材提取,也未在涉事车辆上发现与原告有关联的生物痕迹。”
“由于事发路段并无监控设施,事后我们走访了目击证人,但都无法证明事故发生的情况,据此我们作出了无法查清事故成因的证明。”
该名执法人员说完后,众人也是纷纷点头。
现场没有痕迹,车上也没有痕迹,甚至警方还作了生物检材提取,也没有相关的联系,那么基本上就可以确定车辆与原告并无接触!
但是无接触并不代表不能发生事故!
或者说当时车速较慢,只是轻微的刮擦,又或者原告只是被车辆吓到了,也有可能造成摔倒,这些也不能被排除!
但是原告坚称被对方撞了,这一点在警方的笔录中很明确!
所以警方也只能作出无法查清原因的认定了。
其实林川也早就发现了这点!
如果原告不是多次在笔录上称自己是被车撞了,林川还真的不敢轻易为王家强代理!
既然你自己把自己的路给堵死了,那么接下来就承担败诉的后果吧!
……
在执法人员陈述之后,原、被告双方当事人,也相继再次陈述了当时的情形。
双方的话依旧是老样子,和庭审时基本一致,众人也无法判断双方的真伪。
接下来张院长便宣布道:
“下面由案件一审的审判长暨承办人陈述判决结果的理由。”
汪杰听到让自己陈述,便紧张地站了起来。
这个案件已经在他的脑海里过了不止一遍,该完善的地方,他已经进行了再次完善。
不过今天这种阵仗,他的心里还是没底!
毕竟有陈老这种级别的人物在场,他自己的那些手段完全不中看!
但是此时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,汪杰只能强撑着深呼吸了几次,然后开口道:
“作出这个结果的理由如下:众所周知,我们在被撞后摔倒时,第一反应就是回头确定自己是被什么撞的,这也是人的本能反应!”
“在本案中,虽然被告一直否认自己撞人,但是从庭审情况以及双方的证据进行分析,我认为双方相撞的可能性极大!”
“被告在庭审时以及今天仍旧辩称自己是在助人为乐,但是根据全案的证据我们可以发现,被告的说法以及做法并不符合生活经验!”
“说句不负责任的话,假如你真的没有撞到人,那么你完全可以不予理会,甚至可以自行离开!”
“或者是帮助联系120进行救治,又或者联系对方的家人送其就医?”
“然而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