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下午,案件申请公众代表监督的情况,就已经层层上报到了华国最高法以及汉江省府。
其实仅以这个案件本身来说,是不需要上报到最高法的。
但是奈何案件的热度实在是太高了!
当天上午宣布完结果之后,就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热议!
大部分网友都认为王家强实在是太冤了!
本来是好心救人,谁知道事后竟然被对方讹诈?
而且在原告方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法院竟然还判决被告输了?
这玩意上哪说理去?
一些网友甚至直接出主意,如果以后再遇上这种事,说什么也不能去扶!
不是不想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,而是代价实在是太高了!
不过在众多为王家强鸣不平的声音中,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判决结果没有问题!
反而警方应当负起责任,把事情调查到底。
毕竟伤者是老年人,你总不能逼着让一位受伤的老年人还留心取证吧?
接下来各种声音频出,网友也纷纷站队。
甚至在网上还掀起了一场关于“扶不扶”的大讨论!
眼看网络上的讨论已经逐渐偏离轨道,此时最高法的会议室里,法界大佬们也在激烈地讨论着。
“这个案件的卷宗材料大家也都看过了,都讲一讲吧!”
一级大法官陈老首先开口道。
陈老一发话,会议室里顿时静了下来。
大约过了十几秒之后,才有人开口道:
“我先说一下我的观点吧,我认为案件这么判,应该是没有问题的!”
“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上阐明的很清楚,被告方的种种行为,确实不太符合常识,而且难以自圆其说!”
“如果说扶人、送医院是在帮助人的话,那么被告方又垫付了医疗费?这个行为就非常违背常识了!”
“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人都没有这种觉悟,但是你既然没有撞人,那么你为什么会做出这些行为?”
“嗯!我同意老王的观点!”
“被告如果真的只是一个旁观者,那么在事发后,他应该有很多机会去澄清或者把自己撇开!”
“但是他并没有,甚至都没有据理力争?这是为什么?难道不是心里有鬼?”
“我不同意!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据理力争!有的人可能天生内向,不会表达,遇到事情之后,首先想的是忍气吞声!”
“而且即使垫付了医疗费,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!”
“我想请大家带入一下当时的情景,你把人送到医院,需要缴费的时候,医院会找谁?”
“伤者自己?人都受伤了,还要做检查呢!伤者家属?都不知道有没有通知到!上哪找去?”
“所以医院首先会找送医的人!”
“不过本案中被告这个小伙子倒是挺实诚,人家医院让他缴费就缴费了!”
“这一点从警方的四份笔录中可以印证!其中三份是当时急诊科的值班医生陈述,另一份是被告自己的陈述。”
“所以我认为,判决书中所谓的不符合常识这一点,完全说不通!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