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bsp; “我,我也会注意的!”
审判长点了点头:“下面由上诉方阐述你方的证据以及证明的问题。”
林川先是对着吕先锋微微一笑,然后说道:
“审判长,我方补充提交的证据名称为《大坝、水闸设计规范》,是华国水利部于2019年7月31日发布的。”
“该份规范明确显示,消力水池系拦河闸、坝的一部分。”
“本案事发地为西郊大坝北侧消力水池内,该部分设施属于西城区河道管理处的管辖范围。”
“由此可以看出,江城市水务局并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。”
林川说完后,三名审判员均是点了点头。
西城区河道管理处系江城市水务局的二级机构,有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,依法可以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看来江城市水务局并非本案的适格主体!
“下面由被上诉方即原审原告方进行质证。”
审判长张志华宣布道。
吕先锋此时还在翻看《设计规范》。
但其实他心里也清楚,这份规范虽然不是行政法规,但却是水利部发布的,算是行业技术指导性文件。
如今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推翻的情况下,水务局应该是挂不上责任了!
吕先锋此时心中也不得不暗暗感叹!
这林川怎么什么文件都能找到?
不过即便如此,又能怎样?(如何呢?又能怎?)
这不也恰恰证明了西城区河道管理处对该设施负有管理责任?
林川的操作在吕先锋看来,完全就是在做无用功!
你绕了这么大一圈,还不是又回到了原点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