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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讽刺的过程中,陷害人罚的款也仅仅是发给的是别人,收钱的是别人,而受害者说实在的,他仅仅得到的就是那句对不起。
可悲,太讽刺,这个类的风气,这类的气氛是在什么时候开始逐渐攀升的呢?居然允许了这等事情的发生,并且允许律师法院做出如此裁决。
失去的,没有发生的就不严重吗?也正因为没有发生,如果发生了那么真正的受害人,被冤枉的人他所失去的不单单是金钱。
被冤枉的人,被陷害的人所失去的是作为一个明确的方向。
一句没有发生一句就这么普普通通的教育罚款就算了。
而且这些都是被别人收去了,而他仅仅得到了一句对不起。
甚至可能连句对不起没有,你能从这当中脱颖而出,就是对你最好的回馈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。
这发生这类的事情之后。
人们戏谑说,你能从这当中脱颖而出,你就应当啊烧高香啊,拜高祖了。
说是好笑,可是这里面隐藏的是多么讽刺,为什么会允许这类的风气不断的攀升呢?
啊,明明就不关自身的事情,却扯上了自身。
明明做好事却诬陷了,而且那诬陷的人到最后查明真相。
道歉罚款啊就过了。
供官府很早就认为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,将那些被冤枉所要面临,受到的惩罚。
减少一点还给予对方都可以能够接受。
这任何惩罚都没有嘴上说的如此如此,可是实际上呢。
真正的受害者冤枉着失去了金钱道德谴责,被世人所唾弃!
骂!
这些都没什么。
他们说想要的是一个真正的公平啊,当事情发生了又没有真正地查明的时候,那么他们是有多么的委屈,这所谓的公平又从何谈起呢?
所以说,这一类敲诈的问题虽然没有敲诈成功,没有被诬陷成功,没有被欺骗。
但是供官府认为施加的那一方应该要收到同样的待遇才对,同样的未知领域。
道德的谴责。
应该要承担事后如果要发生的那一类事情的一半吧,不说全部。
现在的风气是越来越扭曲,越来越怪,总感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是否丢失了什么。
从什么时候允许的呢?那些「戏剧性的一幕」是依照什么来判断的呢?
供官府记得有件事啊,嗯,一个人不小心掉了一把钥匙,然后被另一个人捡到没有归还,而是偷偷尾随并且确定了他的家庭住址。
之后,整个过程中他有三个罪名,第一尾随,第二盗窃罪,第三伤害他人罪。
可是呢,这些又如何?事情的当天小偷趁家主不在的时候进入了,这他所捡到的钥匙的家中实施了盗窃罪。
就在小偷实施的过程当中,不小心撞见了家主回来,而就在小偷慌忙之中不得已爬到外墙高楼时。
意外的从高楼跳楼身亡,最终判那家主赔偿小偷80万元并且还得实施进去。
还讲了什么因果循环论,还讲了一个什么他不掉东西,他要是注意他怎么样他额……,我觉得吧。
这简直就是讽刺,这有必要存在吗?
你说让我给一个安抚费我都还能说ok没问题,你让我赔偿我赔偿个什么劲啊,我又没推他!
我拿什么赔偿?赔偿这些我都算了吧,你跟我安个罪名是什么鬼?我他妈犯什么法了吗?
这些还不等,最近小偷行业非常猖狂。
这些伤风败俗的气氛居然会被允许,「戏法」居然会判什么因果循环?迟早有一天,迟早有一天会有人站出来说的。
这还只是个小事,还有一些明明是自个儿家中的,然后别人。
啊,不小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啊,导致了死亡啊。
不管什么原因还是你赔,因为你刚好住在那,谁叫你住那儿了,谁叫你不怎么怎么维护好啊。
老人啊摔倒了,你要以前或许多多少少啊嗯,可能会有冤枉案,可现在它是冤枉案吗?这他妈就是被允许的事件好吗?
以前哪有什么老人摔倒了啊,说啊,你去扶吧,扶你个倾家荡产。
我不知道以前有没有,但我相信有是肯定有的,但现如今这样如此刻苦铭心,如此烙印如此让人啊,都成了一个民间谈话了。
你想想,这是多么失败的现象。
你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词了?难道不应该吗?难道不应该去扶吗?为什么啊?为什么推广了这一类呢?
以前或许有,但是以前没有监控啊,现在如此多监控,如此多人却123再二三的寒心。
并且,而且好像是,不是我的境界太低啦,我是个农民,没有看到啊,那些诶宣传,什么时候导致了民族成为这样呢?
近几年的事情非常的狗血,是网络发达了缘故吗?不,其实生活中周围都不需要网络去看,人们都能够知道一清二楚。
还是那句话,从什么时候我们丢失了什么?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?<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