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>他目光扫过众人:“尔等尊朕为‘文殊皇帝转世’,朕心甚慰。
文殊菩萨,乃智慧之象征,最重法度与秩序。
今日,朕便以这‘文殊’之名,与诸位共论这‘法度’二字。”
他微微颔首示意。
侍立一旁的礼部官员高声唱道:“宣——翰林院侍讲学士陈文,宣讲《大明律》精要!”
一位身着青色官袍、面容清癯的中年陈姓官员出列,手捧一卷厚厚的《大明律》,走到殿中预设的讲台前。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他清了清嗓子,声音洪亮清晰,开始宣讲。
内容并非枯燥的法条,而是精心挑选的、最能体现“大一统”
和“中央集权”
思想的精髓:
“……《大明律》开宗明义: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!
此乃亘古不变之至理!
天下万民,无论居于中原沃土,抑或边陲雪域、瀚海大漠,皆为陛下赤子,皆受《大明律》之庇护与约束!”
“……朝廷设官分职,牧守四方,代天子牧民。
地方有司,秉公执法,断狱讼,均赋税,安黎庶,此乃法度之基,秩序之源!
……”
“……凡拥兵自重,擅起边衅,私设刑狱,苛待属民者,皆为国法所不容!
……”
陈学士引经据典,侃侃而谈。
他的官话(明代普通话)对于使团中许多只懂藏语或仅通晓简单汉话的头领来说,听得是云里雾里,只能从翻译(由通晓藏语的礼部官员担任)那里得到一些零碎的信息。
但“王土”
、“王臣”
、“朝廷设官”
、“国法不容”
这些核心词汇,还是像小锤子一样,一下下敲在他们的心上。
帕木竹巴和藏巴汗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,三大法王捻动佛珠的速度也明显加快了。
陈学士讲完,躬身退下。
没等众人完全消化这“法律课”
的冲击,侯宝又唱道:“宣——北庭都护府总兵官井源,奏报漠北平定后之盛况!”
喜欢大明,我来了!
()大明,我来了!
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