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就把各自的‘战马’牵了出来,听到明亮,整齐划一地上了战马。
在北美洲西部的牧场中,马匹是最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,因为这里地广人稀,并没有道路,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沟渠,只有战马可以在这种恶劣环境下使用。
“哒哒哒哒!”
在胡志高的带领下,牛仔们在黑夜中急速向牧场边缘奔去。
此时。
牧场边缘的树林中,一双双油绿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恐怖。
其中一双油绿眼睛的主人身材格外高大,别的野狼的身躯有小牛犊那么大,这一只野狼则堪比一只大水牛。
它只有一只眼睛,眼眶上满是白色脓状污垢,渗出点点血丝,张开嘴巴,一颗颗白色牙齿阴森可怕,嘴角时刻挂着浓稠唾液,浑身散发着血腥气息。
它就是这个野狼群的狼王。
在荒漠中,存在数百个野狼群,野狼们很有领地意识,每一个狼群都有自己的领地,它们只能捕捉领地内的兔子,老鼠。
由于今天的气候格外恶劣,夏季的时候长达三个月没有下过一滴雨,那些兔子,老鼠等小动物大量死亡,等到了冬季,荒漠中一片萧肃,野狼们翻遍领地,也找不到一点食物。
于是,一场残酷的战争开始了,狼群之间开始了一场血腥残杀,胜利者不但可以获取领地,还能获得食物,那些食物就是野狼的尸体。
独眼狼王是一个智商非常高的狼王,它自认为无法抵挡其他狼群的攻击,于是干脆领着野狼们从荒漠里走了出来。
在它看来,与其苦苦守在那个贫瘠的荒漠中,还不如直接进攻人类领地。
这肥美的牧场中又那么多大牲口,还有清洁水源,如果把领地占领了,那么狼群一定会大大扩大,到时候,它要带领野狼大军杀回狼群中,统一荒漠。
“嗷嗷!”
独眼狼王已经看到了牧场别墅昏黄的灯光,仰着脖子,炸起毛,发出一声长啸。
“嗷嗷嗷嗷嗷嗷“
它身边那些野狼也都兴奋了起来,它们虽然没有独眼狼王那样志向远大,但是对于大牲畜的味道,早就垂涎三尺。
不过,往日受限于荒漠野狼和人类达成的默契,不能随意进攻牧场,只能在那个艰苦的荒漠中苦苦挣扎,现在有机会出现在牧场中,它们的心情别提多激动了。
进攻时机已到,独眼狼王觉得自己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,它迈开四肢,在草丛里奔驰起来,而他身边那些野狼也都兴奋得呜呜直叫,跟在它后面。
这时候,胡志高已经领着牛仔们赶了过来,听到寒风中传来的野狼嚎叫声。
“大家先停下,野狼也上来了!”
胡志高,举起手,命令牛仔们停下。
“大家举起武器,暂时关掉头上的射灯,打那些野狼一个出其不意。”
牛仔们闻言,连忙关掉灯,举起各种枪支,对准漆黑的远方。
荒漠野狼不但力量强大,速度快,而且它们还很狡猾,如果被野狼们发现有人在这里埋伏,它们一定会调转方向,从侧面发动攻击,那样的话,造成的危害就大了。
所有人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,胡志高甚至能听到寒风中传来的野狼爪子肉垫触及石块的声音。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肃杀的气息。
生与死只在一瞬间。
渐渐地,一双象征着死亡的油绿眼睛在黑暗中浮现出来。
然后是两双,三双最后是无数双。
所有人的心情在这段时间都紧张起来,在以往他们面对几只偶尔逃窜到牧区的野狼,尚且会付出很大的代价,这一次竟然有这么多只野狼同时出现,让他们不得不担心。
胡志高却有点兴奋。
看来野狼这一次是倾巢出动了!
丽萨虽然日常经营牧场没有任何问题,也会使用各种武器,毕竟只是一个弱女子,压根不是这些野狼的对手。
这一次如果能把它们都留在这
里的话,自己即使离开牧场,也能放下心来。
胡志高举起来复枪,瞄准那双最明亮的眼睛,他知道对于野狼来说,体格越健壮,爪牙越锋利,眼睛就越明亮。
而这种野狼往往是狼群中的狼王。
胡志高在加入墨子科技后,像所有的正式员工一样,也接受过专业的训练。
这些训练不但有枪支,爆破,还有驾驶直升机,驾驶飞机等意想不到的科目。
当时,胡志高还心生疑惑,我只是一个科学家,用得着练习枪支,驾驶飞机吗?
但是,他现在却很庆幸,因为当年负责枪支训练的教官,是一位金牌狙击手,他能够在一千米外,用狙击枪直接命中敌人的正脑门。
当然,胡志高现在没有狙击枪,只有一把来复枪,不过野狼的距离也只有不到五百米。
胡志高觉得自己已经能够闻到了野狼身上的嗅臭味。
就是现在!
轻轻扣动扳机,随着一声闷响,正在奔驰的野狼应声而倒。
“狼王伏诛!”
“天啊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