昏时祈祷,崇拜的神明似乎是个新神,但是他们却说仍旧是七神.”
“索罗斯追隨唐德利恩,就那个以前常跟劳勃对饮的密尔胖和尚。”
不过这已经是很旧的消息,从君临城沿著国王大道向北又向西,来到奔流城的这一路,詹姆到处听说一种关於光明的信仰在河间地的平民之间传播。这种信仰许诺公义、健康和天堂,蛊惑了很多人,据说连信奉光之王的无旗兄弟会也已经转信这个光明之神。也许这个所谓的光明之神和光之王其实都是一家,只是换了个名字
金手放在桌上,詹姆伸手碰了碰它,看看黄金反射阴暗的火光。
“情非得已时,我们可以发动大扫荡,把唐德利恩揪出来,但首先得解决黑鱼。必须让他搞清楚,他的事业已经失败。你没和他谈判吗”
“莱曼爵士自告奋勇去谈过。他喝得半醉,骑到城门前,大声叫囂威胁。黑鱼往城垛上站了站,但不愿在这么个蠢人身上浪费时间,他一箭射中莱曼跨下战马的屁股,马儿把佛雷甩在泥地里,笑得我喘不过气,连尿都快笑出来了。哈哈,我在城上的话,一定会射穿莱曼那只懂得撒谎的喉咙。”
“看来去谈判时我得戴上护喉甲了,”詹姆似笑非笑地道,“我准备提出优厚条件。
”
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夺取奔流城,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对徒利家族。
“你尽可以去试,大人,但我认为只是浪费口水。我们別无选择,唯有强攻。”
从前,或者说不久之前,詹姆会毫不迟疑地赞同表弟的办法。毕竟,他不可能坐等两年,以便把黑鱼饿出来。
“无论怎么做,都得立刻动手,”他告诉达冯爵士,“我需要儘快返回君临,回到国王身边。”
“是,”表弟道,“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。她怎么把凯冯赶走了我一直以为她会任命他当首相。”
“他不肯接受。”
他不像我,他不是瞎子,詹姆心里暗暗说道。
“论资格,凯冯或者你才该担任西境守护。我提醒你,这並非说我不喜欢这份荣誉,
但表叔的年龄有我两倍大,指挥经验也远远比我丰富。我希望他弄清楚我从未爭夺过这份荣誉。”
“他很清楚。”
“瑟曦怎么样还像以前那么標致吗”
“她美丽动人,”反覆无常,“金光灿灿,”然而虚偽。
昨晚他梦见姐姐跟月童做爱,於是便宰了弄臣,还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齿打成碎片,就像格雷果克里冈对可怜的皮雅乾的那样。在梦中,詹姆总是有两只手,其中一只虽是金制的,但运用自如。
“早一天解决奔流城,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