凯登点点头:“看来简妮夫人的决定也不是没有道理,不过地里的粮食怎么办我们一路走来,看到地里的小麦都还没有收割。按照西境人的习惯,这些小麦若不及时收割,
最终都会被烧成灰。”
罗尔夫回忆著路边的庄稼地长势,嘆了口气:“这些小麦眼看就要成熟了,如果这时候割掉,农民们这大半年的辛苦劳作可就全部白费了。我想,简妮夫人是在赌博,赌西境人不会过来。”
“久赌必输。”凯登一边將自己的毯子铺到空荡荡的床上,一边说道,“我们从风暴地过来,路过君临城时,见王领那边的农田由武装起来的农民看守,连一个玉米棒子都不准人拿。有一天,我看地里没人,就让杰斯米偷偷摘了两个做晚餐,结果被抓到后,不得不赔偿了两个铜星。”
罗尔夫听到这个价格吃了一惊:“一根玉米要一个铜星这不是敲诈吗地里新摘的玉米,最多也就五个铜分。”
凯登耸耸肩:“那也没办法,五个农民突然从玉米地里钻出来围著我,手里拿著锄头和镰刀,嘴里骂著强盗和小偷。老实说,他们没把我打死在地里,我就已经觉得很幸运了。”
罗尔夫摇摇头,感嘆道:“真是可怕的混乱。”
凯登却笑了一下:“是的,不过我家乡的渔民有句话,风浪越高鱼越贵。我想在河间地找个差事,不知道你有没有推荐的去处”
罗尔夫虽然不是僱佣兵,不了解这个行当的行情,但从目前的战况来看,僱佣兵应该不缺活干。他说道:“现在到处都缺人手,你隨便找个领主投靠,肯定都会有人收留。”
凯登不以为然地说道:“不一样。有些领主会把加入的僱佣骑士当作炮灰,也有些领主虽然不会这么做,但也不一定会准时付工钱。我不想参与一线战斗,我更喜欢承担防守任务,虽然钱少一些,但任务轻鬆而且安全。”
“很独特的思路,”罗尔夫想了想,说道,“我去过的地方不多,但石堂镇是我的家乡。你要是愿意,可以和我一起回去,威尔伯特爵士应该会很乐意接纳一名骑士加入他的卫队,前提是你得有些手段。”
“那当然,有机会一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武艺。在风暴地,我可是拿过比武大赛的第七名。”凯登爵士自信满满地说。
“最好別有这么个机会,哈哈。对了,你有吃的吗”罗尔夫问道。
“当然有,带了一些咸肉干,不过数量不多。你要和我们一起分享吗”凯登爵士回应道。
“嗯,既然决定结伴而行,那就一起吃吧。我这里还有几块硬麵包,可以泡在汤里。
一会儿我再去地里摘几个萝下,就够我们三个一起吃的了。”罗尔夫提议道。
凯登爵士喃喃自语:“萝卜可是好东西,走的时候得多摘几个带上。”
晚餐过后,三个人在屋里各自铺开隨身携带的毯子,开始休息。
第二天醒来,他们在水並边打来水简单洗漱了一下,便继续踏上前往石堂镇的旅程。
从牛角镇到石堂镇的路还很长,多两个人一起走也不是坏事,毕竟晚上休息的时候,
总不能每次都爬到树上去。
而凯登风暴也是一个挺有趣的人。虽然他不是一个话,但两人聊起天来的时候,
也总能互相迎合,相谈甚欢。只是他的侍从杰斯米比较沉默寡言,总是苦著一张脸,很少加入到两人的对话之中。
为此,凯登解释道:“杰斯米是我在一个已经记不得名字的镇子里遇到的。当时他正在和朋友们玩“黎明之剑”与“微笑骑士”的游戏。儘管他扮演的是微笑骑土,却连续击败了四五个扮演黎明之剑的孩子。我觉得他天赋不错,便找到他的父母,提议让他做我的侍从。
他的父亲是个出色的屠夫,我从他那里得到了一条猪大腿作为礼物,之后就带走了杰斯米。不过,杰斯米本人对成为侍从並无太多期待,跟隨我后总是闷闷不乐。但跟著我不好吗他在家里也无法继承家里的肉铺。”
他转头问杰斯米:“杰斯米,你在家里排行老几”
“老三,爵士。”杰斯米简短地回答。
“你看吧,这世上哪有老三继承父亲事业的说法跟著我,早晚有一天能成为骑士,
到时候杀的就是人,而非猪了。”凯登爵士说道。
杰斯米在一旁反驳:“猪被杀前顶多哼哼两声,人被杀前可是会拿起武器反抗的。”
凯登爵士一挥手:“差不多,差不多。”
石堂镇是罗尔夫的故乡,在牛角镇工作的这几年里,他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回去。虽然很久没走这段路了,但道路的走向、会经过的村庄城镇,罗尔夫依然记忆犹新,这是指引他回家的路。
然而,曾经繁华、人烟稠密的村庄现在都变得沉默而稀疏。偶尔经过还有人居住的村庄,村里的居民都非常警惕。男人拿著武器守在村口,女人则抱著孩子躲在屋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