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框架。
一级机构为帝国核心决策与监督层,共设四席:其一,原中枢阁更名为 “内阁”,阁员仍由原中枢阁成员担任,核心职责是辅助皇帝统筹国政、传达谕旨,成为连接皇权与各部门的中枢纽带;
其二,“军事委员会” 作为全国最高军事指挥机构,总揽军事战略制定与军队调度权;
其三,“监察委员会” 执掌最高监察与审计权,负责督查各级机构与官员,确保权力运行合规;
其四,“帝国最高法院” 专司最高司法审判,统辖全国司法体系,维护律法统一。
在一级机构之下,设 17 个二级职能部门作为执行支撑,分别是外交部、国防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人事部、安全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交通部、水利部、建设部、能源资源部、商务部、审计部、帝国中央银行与国家发展联合委员会 —— 各部门各司其职,覆盖外交、民生、科技、经济等关键领域,为帝国现代化进程提供全方位职能保障。
此外,内阁、军事委员会等一级机构还直辖多个二级、三级辅助机构,如:
帝国报社——负责舆论引导与信息传播,并管理在国土之外设置的媒体机构;
海关总署——统管对外贸易与边境检疫;
税务总署——统筹全国税收征管;
帝国学院——乃是帝国最高学府,分设陆军学院、海军学院...等各种专业的学院,教授帝国科学及专业知识;
帝国军工局——负责研制、制造军事武器装备;
金融及市场监督总署——规范金融秩序与市场行为等。
这些部门如同架构的 “毛细血管”,确保中央政令高效落地。这套中央体系的搭建,正式为天明帝国奠定了现代化治理的基础模式。
地方治理层面,李患之彻底废除了沿用已久的 “府道州县” 管理体系,转而推行 “省、市、县、镇” 四级管理模式;同时取消原有的巡抚、知府、知县等职衔,改设省长、市长、县长、镇长为地方行政主官,让地方治理架构更贴近现代高效的管理逻辑,有效打通了中央政策向基层传导的通道。
军队改革则以 “标准化、现代化” 为目标:军事委员会被确立为全国军队最高领导与指挥机构,彻底取代原有的五府军管理制度;
军队建制上,推行 “集团军、军、师、旅、团、营、连、排、班” 的现代化层级体系,让军队指挥与调度更具系统性;
并且建立了军衔制度—— 取消大将军、将军、宣抚使、镇抚使、总督、都统、各种杂号将军等传统封号,设立 6 等 21 级军衔,由高至低依次为:帝国元帅、元帅、五星上将、上将、中将、少将、准将、上校、中校、少校、上尉、中尉、少尉、准尉、军士长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、一等兵、二等兵、列兵。这套规范化的军衔体系,不仅厘清了军中权责,更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筑牢了制度根基。
在全力排除旧势力阻碍、稳步推进帝国体系革新的同时,李患之更将目光锁定在远洋力量建设上 —— 她屡次召见海军总司令马仁轨,亲自督促三支远洋舰队的筹建细节,李患之甚至放弃了她之前与施梅婵所说要,仅要建设十艘大型远洋船只的想法,而是格局变得更加开阔,在她的全力督导之下,以火晶为能源动力,以全新防腐技术钢材为装甲的大型远洋铁架战舰应运而生。
她深知,探索新大陆、找到火晶源头,离不开兼具强大战力与长效续航能力的海军支撑,这份 “寻源拓土” 的任务,比制度革新的落地更显急迫。
毕竟火晶是帝国现代化的能源根基,唯有先掌握它,后续改革才能真正扎根。至此,一场关乎能源命脉与疆域拓展的新大陆寻觅之旅,正式被李患之提上帝国核心议事日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