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真替少主高兴,这么多年,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。
只是,既然跟了少主,为何不跟少主回来呢。
小厮想起十年前那姑娘身边那位大力士丫鬟说过,名节,对,那位姑娘为了名节,暂时不能跟少主回来,也无可厚非。
他们这种官家小姐就是这样,规矩多的很,不像他们江湖中人,无拘无束的。
“恭喜少主,终于抱的美人归了。”
他为少主擦干脚,穿上了鞋袜。
方少华放下茶杯,从怀中拿出一个荷包。
荷包已很陈旧,看的出来针脚很稚嫩,像是小孩子绣的一样。
他正看着荷包出神,冷不防听到小厮的话,他又是一个爆栗过去。
“你小子想什么呢,我说的新朋友是景国公。”
小厮捂着头,苦着脸道:
“少爷,你是不是少说了夫人两个字啊?”
不能吧,少主受打击都变成这样了?
之前是喜欢那位姑娘,现在却是喜欢上了她的夫君?
方少华见他神情,便知道他那不靠谱的想像力又神游太空了,踢了他一脚道:
“快停止你脑中那些龌龊的想法,本少爷从今天起,重生了。”
他又看向手中的荷包,这是十年前她递给酒楼掌柜的那个荷包。
他后来又去问那掌柜要了回来,他也不知道他为何会这样。
也许是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小姑娘,所以新鲜。
她身上那些特质都深深的吸引着他,但他不敢向她靠近。
他是江湖中人,而她不可能也不会跟他有交集,所以他只能远远的看着她,看她过的好,过的幸福便好。
今日,跟景国公的一番切磋,让他彻底放下了心结,她身边有这么好的儿郎,如此便好。
他把手中的荷包靠近烛火,火苗蹿了上来。
他把荷包丢进了火盆中,吩咐小厮道:
“传我号令,让他们加快动作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