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”
他的目光扫过整个战场。
到处都是鲜卑人的尸体,残存的敌人被分割包围,正在被并州军逐一歼灭。
战局已定。
就在他准备下令彻底清剿残敌时,他的目光,突然被战场一角吸引了。
那是一小股仍在负隅顽抗的鲜卑骑兵,大约有数百人。
他们被逼到了一个角落,聚在一起,拼死反抗。
而围攻他们的,也是一支数百人的雁门步卒。
让刘景感到意外的,是这支雁门步卒的作战方式。
他们没有像其他部队那样一拥而上,而是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攻击性阵型。
盾牌手在前,长刀手在后,进退有据,攻守兼备。
他们的攻击,极具侵略性!
每当鲜卑人试图反扑,他们的阵型就会迅收缩,用盾牌硬抗。
而当鲜卑人攻势一缓,阵型又会猛然向前,如同一头出闸的猛虎,将面前的敌人撕碎。
效率!
极致的效率!
刘景的眼睛亮了起来。
他的目光,死死地锁定在了那支小部队的指挥官身上。
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军官。
看军服,应该只是一个屯长级别的小官。
他没有骑马,就和手下的士兵们站在一起。
他手中握着一把环刀,刀身上沾满了鲜血,正在一滴滴地往下淌。
更让刘景感到心惊的,是此人手下的士兵。
他们每一个人,都悍不畏死。
眼神中,没有对死亡的恐惧,只有对命令的绝对服从和对胜利的渴望。
他们的动作,整齐划一,配合默契。
显然,这是经过了千锤百炼的精锐!
一个优秀的将领,能打胜仗。
但一个能将一群普通士兵,训练成如此虎狼之师的将领,那就不只是优秀了。
那是帅才!
刘景的心脏,不受控制地加跳动起来。
他感觉自己,好像现了一块绝世的宝玉!
他转过头,看向身旁的郭昭,抬手指着那个方向。
“郭太守!”
“那员小将,是谁麾下的部曲?”
“竟如此悍勇?”
郭昭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,脸上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。
“回将军。”
“此人名为张辽,字文远,乃是雁门马邑人。”
“是我从军中提拔起来的一名屯长,确实作战勇猛,屡立战功。”
张辽?
张文远?
刘景的大脑,嗡的一下。
这个名字,如同一道惊雷,在他脑海中炸响!
五子良将之,张辽张文远!
那个曾经以八百步卒,大破孙权十万大军,杀得江东小儿闻其名而不敢夜啼的绝世猛将!
他……他竟然在这里?
而且,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屯长?
刘景的呼吸,瞬间变得急促起来。
他死死地盯着远处的那个身影,眼中爆出前所未有的光彩。
捡到宝了!
不!
这他娘的是挖到钻石矿了!
高顺,是自己一手培养的兄弟和陷阵步兵之王。
关羽、张飞、赵云,是自己结义的兄弟,未来的绝世猛将。
吕布,是自己慧眼识珠,从丁原那个蠢货手里抢过来的天下第一。
而现在,一个张辽,就这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!
刘景的心中,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。
他预感到,自己称霸天下的拼图,又将补上至关重要的一块!
他看着那个在战场上指挥若定,杀伐果断的身影,心中只有一个念头。
这个人,我刘景,要定了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