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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是用假酒冒充洋酒,那是自毁招牌,以后谁还来消费?
林枫点头认可,又嘱咐飞鸿尽快扩建酒厂,建立完整生产线。
假酒的销路,他倒不担心。
港岛这种地方,ktv、酒吧遍地都是,假酒根本不愁卖。
……
同一时间,慈云山威爷的茶馆里。
威爷面色苍白,身上缠着绷带,脖子上还有一道浅淡血痕。
他垂头丧气,连茶都喝不下去。
手下们正忙着收拾行李。
谁都清楚,威爷已经输给飞鸿,现在一无所有,必须离开慈云山。
按江湖规矩,不走的话,命都可能保不住。
威爷长叹一声,明白再不舍也得走。
飞鸿不会放过他,更何况飞鸿现在跟了洪兴,势力更大,硬碰硬只有死路一条。
他扭头对明仔说道:“叫兄弟们收拾收拾,能带的都带上,我们得离开慈云山了。”
明仔脸上浮起苦涩,他知道这一走,人心就彻底散了,愿意继续跟着威爷的兄弟,恐怕寥寥无几。
但他只能苦笑着点头:“是,威爷。”
说完便去招呼手下变卖值钱东西,他们可不想便宜了飞鸿那帮人。
威爷望着守了十几年的地盘,满心不甘。
可飞鸿背后站的是林枫,洪兴的堂主,不是他惹得起的。
这时一个穿着火辣、露着肚脐的女孩走了过来,正是他的女儿可恩。
可恩见众人失魂落魄,父亲又满身绷带血痕,心知不妙,急忙跑上前挽住威爷的胳膊。
“爸,你怎么伤成这样?是谁动的手?太可恨了!”
看到父亲脖子上的血痕,她眼眶一红,忍不住哭出来。
威爷轻拍她的背,原本不想让她卷入这些事,但如今瞒不住,只好说出实情。
“飞鸿带人来赶我们走,我输了,慈云山待不下去了。
何况他背后还有洪兴铜锣湾的林枫。”
可恩咬牙问:“是不是那个和林枫争过堂主的浩南哥的对头?我去找浩南哥,他一定帮我们!”
她不想离开从小长大的地方,更不愿父亲这把年纪还要流浪。
她与陈浩南有过一夜之情,又是山鸡的前女友,不信他会袖手旁观。
威爷点头,如今也只能指望陈浩南卖个人情,让他们继续留在慈云山。
可恩拉起他:“我们现在就去找他。”
威爷不再犹豫,面子不如活路重要。
两人随即坐上小巴,赶往铜锣湾陈浩南的酒吧。
铜锣湾那家ktv里音乐轰鸣,霓虹闪烁。
陈浩南穿着黑色夹克,露出臂上过山龙纹身,闷头喝酒。
舞池喧嚣,他却满心不舍——林枫已是铜锣湾新堂主,收回大佬b的地盘是迟早的事。
能多待一天是一天,这里装满了他和兄弟们的回忆。
只要林枫没开口,他绝不主动离开。
尽管身为旺角堂主,这头衔却只是虚有其表。
旺角实际控制的地盘并不多,仅有两三条街道。
先前,靓坤主要凭借贩卖四号和拍摄电影来获取收入,并不依赖地盘收益——那人虽然品行不佳,头脑却相当灵活。
正因靓坤的生意不靠地盘支撑,更多是依靠头脑谋利,他才敢于不给蒋天生长辈面子。
当然,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。
陈浩南清楚自己终将离开这里,他举起酒杯又猛灌一口,强迫自己不再深想。
这时,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临近,可恩带着威爷走近。
可恩眼圈泛红,满脸委屈地挨到陈浩南身边,立刻带着哭腔说道:“浩南哥,这次你非帮我不可,否则我和我爸真的无处可去了。”
陈浩南注视着可恩,心情复杂。
他不知该如何面对她——可恩本是山鸡的女友,却因自己中了靓坤的圈套,与她有过一夜之缘。
正因为这件事,他与山鸡之间产生了裂痕,迫使山鸡远走台湾。
如今可恩前来求助,他无法推辞,既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,也算对山鸡有所交代。
毕竟山鸡离开前曾叮嘱他,务必照顾好可恩。
威爷面带尴尬,见到陈浩南,叫了一声:“浩南。”
陈浩南摆了摆手,语气低沉地说:“坐吧,可恩,出什么事了?”
可恩语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