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碧,我还有一个更简单的方式来辨别它们。”
明殊拿起两个镯子用力弹了弹,其力道之大,让婉婉惊呼。
“别怕,没那么容易碎。
你听,第一个敲击时声音闷,第二个敲击时声音清脆悦耳。”
“来,你试试,在用点力,听到了吧。”
婉婉赶紧点头,小心翼翼问:“不会被打坏了吗?”
“我心里有数。”
明殊挥了挥手,让婉婉闭上眼再试试,随机拿起镯子敲击,让她说出是哪个是哪个,婉婉听的明确,也能准确说出。
明殊自真心地赞叹:“比我厉害多了,我当年可是打坏了好几个,才能分辨。”
“啊?”
“啊什么?我姑祖母和姑母,都是太后,说起在朝为官的父兄我可能不行,说起宫里赐下来的珍宝,那还真没有几个比得过我家。”
“就这镯子,我还有好一箱子呢。”
说起这点明殊都觉得原主真会投胎,一个喜欢花枝招展打扮的草包,投胎到一个家里同样没什么能力,但只有一堆珍贵珠宝的富贵人家。
别人也不是天天带祖母绿,还换着别的,原主是天天必须带上几个,需要用这种“华贵”
之物彰显自己的身份。
麻烦的是她还笨手笨脚的,也就她们家不缺这种镯子,否则这么浪费的扔法,迟早得挨打。
“所以你不用紧张,像我们这样的人家,再珍贵的镯子都不算什么,难得是里面的情谊。”
明殊特意用了一下原主的身份,表达自己的贵族范儿,换在别的时候是用来压人的,但现在,这种财大气粗的范儿,反而三婉婉放下了心。
这一放心,就想起另一件事。
“奸商坑我!”
“安心,我替你报复回去了。”
那人虽是精明,但古董方面却差一些,自己凭着经验随手改出了一件宋代官窑,狠狠诈他了一笔。
想来,那染料也该褪下,只会留下一个街边几铜子的破盆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