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会决定的事,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,这就是国内的政治生态。
最终,中影在韩三坪的魄力推动下,同时也是林枫这些年与中影合作给到领导们的信心,中影决定采用第二套方案。
也就是将制作费和宣发成本一起核算进项目资金,总投资预计5000万美元,由林枫在好莱坞全权负责。
各家出资比例和份额如下:
NtL出资1880万美元,占据项目份额的32%,并获得与之相当的权益;
林枫以个人身份,使用导演编剧片酬,改编版权外加300万美元,占据项目份额的20%,并获得与之相当的权益;
天恩传媒出资940万美元,占据项目份额的16%,并获得与之相当的权益;
中影出资670万美元,占据项目份额的11.4%,并获得与之相当的权益;
环亚和英黄各出资605万美元,各占据项目份额的10.3%,并获得与之相当的权益。
众人草签了协议,正式协议需要各自律师商定后签订,并选择适当的时候公布。
至此,华夏电影圈第一次资本出海计划,正式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