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。
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有了尊严,有了体面。
而这一切,全靠她这张脸。
那年照相馆拍的结婚照,摄影师都夸她天生丽质。
大队长一眼相中她,不是因为她能吃苦。
而是因为她站在人群里,干净又打眼。
所以,从那以后,她打心眼里信。
漂亮,就是最好的通行证。
无论走到哪儿,只要你长得好,机会就比别人多,路就比别人宽。
哪怕到了现在,年纪大了,眼角有了细纹,脸颊略显松弛。
她依旧觉得自己比城里那些老太太强。
那些人穿着臃肿,面色发黄,走路都佝偻着背。
可她呢?
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旗袍剪裁得体,出门还得擦点胭脂。
哪怕只是去菜市场,也得让人看得起。
至于盛初夏,在她眼里,打小就是个傻胖墩。
小时候圆滚滚的,走路都晃,像个糯米团子。
脸上肉嘟嘟的,眼睛小得像两道缝,一笑起来就看不见眼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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