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保住了才有力气打工。
李无极就更不方便露面了,他还没变回余晶晶呢。
营地里的人,不知道从仿佛睡着了的尸体。
那是一具女人的尸体,容颜绝美,可以用倾国倾城来形容。
“天呐,这比电视明星都美。”男人们盯着这具尸体,眼中带着某种令人不适的猥琐目光。
“电视明星哪能跟她比?那些都是给大佬们服务的,她可是遗世独立的仙女儿,冰清玉洁,嘿嘿嘿……”
女人对这具尸体同样贪婪。
“她不是我们团队的异能者,也不知死了多久,尸身竟然能保存得这么完好?”
“听说仙人死后,尸体就是不腐的。她会不会是仙?!
我们用她的血沐浴,会不会青春不老?!”
能到这里来追求“长生”的,没几个相信科学,谁都听过一耳朵的民间传说。
因为对尸体的敬畏,就算营地中的男女都馋这具尸体的肉身,暂时也没人敢动。
想等着那群翻译白族文字的博士给出一个定论,或是下到湖心洞中的两位首领出来了,在做决定。
命么,谁都珍惜。
那具尸体都已经被带出来了,难道还能跑了不成?
在他们将尸体带出来的第三天,文字破译组中,一个带着厚眼镜儿的小平头男人偷偷摸摸的跑出来,悄悄跟一个与自己相熟的异能者说起了自己破译的白族文字。
“那不是人,也不是尸体,是肉灵芝……也叫太岁。”小平头声音激动道:“它不是一般的肉灵芝,它是……它是白族养出来入药的肉灵芝!”
与小平头相熟的那个异能者没什么文化,不耐烦道:“你就告诉老子,老子能不能快活一下!
妈的,一辈子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,能睡一把,死都值了,嘿嘿嘿……”
小平头无语了片刻,问:“你没听说过太岁么?”
那人眼睛一瞪,提起小平头的衣领,恼怒道:“老子没听过!怎么?你在嘲笑老子没文化吗?!
别忘了,是谁护着你小子的!”
小平头双脚在空中踢腾几下,脸都被憋红了:“不是……不是……你听我说。
传说,太岁肉,服之,能令人长生不老……”
“长生不老?!”那人不敢相信,粗着嗓门儿大声重复了一遍。
这下,营地中所有人都听到了。
小平头绝望的闭上眼:蠢货!蠢货!!
这么多人分,他必定一片肉都分不到了!
早知道他这么蠢,该换一个人合作的!
千灵赶上的,就是营地中的人分食肉灵芝吼的盛宴。
这些人吃着酒,唱着歌儿,大声谈笑着百年千年后,他们要去做什么。
“哈哈哈……老子拥有了“长生不老”,谁还给北堂墨那个资本家卖命?
那个傻逼,整天就知道泡女人。
妈的,老子给他卖命,结果他给我的,还不如给那些躺床上给他睡的女人的十分之一!
老子早想干他了!”
“还有陆慎那个疯子,别以为老子看不出来,他在故意损耗兄弟们,为的就是最后能够独自长生!
要不是老子异能等级不如他,早干他丫的了!
不过现在不一样了,老子能长生不老!
老子现在或许干不过他,但是十年后,二十年后,他一天一天衰老,老子却永远处在巅峰。
等他有一天躺在床上不能动的时候,老子还干不过他?!”
“哈哈哈……那时候,老子会把他像拖狗一样从床上脱下来,踩着他的脑袋,让他看看老子几十年如一日,不老的样子。
那疯子肯定得被活活气死!”
这些人说到畅快处,忍不住又是一阵雀跃欢呼。
那些人已经高兴得不知天地为何物了,根本没有注意到千灵的到来。
北堂馨给千灵介绍了几个头目,并将他们各自属于谁都说了一遍:“千灵姑姑,这些人都疯了么?”
千灵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有效的打碎这么多人的集体发梦。
还长生不老?
她在那破池子里丢了半条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