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上书子。
其书不提张泛之事,只是略云:
河南尹李膺及其朝中同党某某等人,向来豢养太学游士,交结诸郡生徒,更相驱驰,共为部党,诽讪朝廷,疑乱风俗。
若不治罪,则必下扰乱,终成朝廷大患。
奏疏之后,并附所谓朝中君子党人名单一通。
桓帝览奏大怒,诏告下,依照前述榜单,逮捕党人。
太仆卿杜密、御史中丞陈翔等重臣,陈寔、范滂等士人在榜,皆被通缉。
字幕:通过李膺斩杀张泛事件,迅酵升级,士人、宦官之间矛盾,由此全面爆。
黄门官将草诏赍送三公府,传达帝旨。
但太尉陈蕃认为党人罪名不彰,拒绝签署诏书。
桓帝见诏书无法生效,干脆跳过有司,直接让宦官负责北寺狱审理此案。
李膺、陈寔、范滂等人慨然赴狱,虽受三木酷刑,始终不改其辞。
度辽将军皇甫规以未涟党人”
为耻,上书自请连坐,桓帝不理。
陈蕃眼见事情激化,因再次上书,极力劝谏。
其疏略云:
臣闻贤明之君,委心辅佐;亡国之主,讳闻直辞。
故汤武虽圣,而兴于伊吕;桀纣迷惑,亡在失人。
由此言之,君为元,臣为股肱,同体相须,共成美恶者也。
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、太仆杜密、太尉掾范滂等,正身无玷,死心社稷。
以忠忏旨,横加考案,或禁锢闭隔,或死徙非所。
杜塞下之口,聋盲一世之人,与秦焚书坑儒何异?昔武王克殷,表闾封墓,今陛下临政,先诛忠贤。
遇善何薄?待恶何优?夫谗人似实,巧言如簧,使听之者惑,视之者昏。
夫吉凶之效存乎识善,成败之机在于察言。
人君摄下之政,秉四海之维,举动不可以违圣法,进退不可以离道规。
谬言出口,则乱及八方,何况髡无罪于狱,杀无辜于市乎!
昔禹巡狩苍梧,见市杀人,下车而哭之曰: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!
故其兴也勃焉。
又青徐炎旱,五谷损伤,民物流迁,茹菽不足。
而宫女积于房掖,国用尽于罗纨,外戚私门,贪财受赂,所谓禄去公室,政在大夫。
昔春秋之末,周德衰微,数十年间无复灾眚者,所弃也。
之于汉,悢悢无已,故殷勤示变,以悟陛下。
除妖去孽,实在修德。
臣位列台司,忧责深重,不敢尸禄惜生,坐观成败。
如蒙采录,使身分裂,异门而出,所不恨也。
汉桓帝览奏,虽明知陈蕃所言是实,但不满其话直切,感觉大伤自尊,于是掷书于地,即命承旨官传诏:陈蕃辟举选用人才不当,诏命罢职,改以光禄勋周景为太尉。
司空刘茂同情李膺,袒护朋党,亦诏命罢职,改以光禄勋宣酆为司空。
三公同时罢免其二,由是满朝皆惊。
窦皇后父亲槐里侯窦武时为城门校尉,名涟三君”
之一,向来同情士人,厌恶宦官,于是上书为陈蕃、刘茂求情。
宦官王甫等缺时负责审理此案,也为党人言辞举止感动,当即暗中取消酷刑。
李膺等人见不用刑,便在狱中串联,故意供认大批宦官子弟,是为自己朋党。
宦官害怕牵连到自己身上,终至不可收拾,遂向桓帝进言,时已到,应大赦下。
桓帝准奏,于六月庚申日改元永康,宣布大赦下。
李膺等党热获得释放,放归田里,但被终身罢黜,不得再入朝为官。
字幕:以上事件,史称“第一次党锢之祸”
。
便在党锢事件同时,汉廷以为鲜卑势强难制,遂改剿为抚,派遣使者往封鲜卑大人檀石槐为王,并欲与其和亲。
檀石槐不肯接受,抄掠汉地更甚,又自分鲜卑为三部:除北部大本营之外,从右北平郡至辽东郡为东部;从右北平郡以西至上谷郡为西部。
三部各设大人,统领部众。
党锢事件之后,京师三万余太学生愤而结社,兴起褒贬人物,左右舆论清议之风。
时以郭泰、贾彪为,对太尉陈蕃、司隶校尉李膺、议郎王畅互相褒重。
因作成歌诀,推崇李膺等壤:下模楷李元礼;不畏强御陈仲举;下俊秀王叔茂。
于是清仪之风大起,下士人竟以臧否人物为桑朝中公卿大臣畏遭士人及太学生贬议,朝散之余皆至太学,以图褒重之议,渐至形成风气。
此年经学家马融逝世,大秦王安敦遣使至汉,是为中国与欧洲国家直接往来之始。
镜头转换,按下朝廷,复江湖。
时有平原湿阴县人襄楷,字公矩,好学博古,善文阴阳之术,笃信《太平青领书》。
桓帝延熹九年,襄楷赴京诣阙,连续两次上疏,纵论文灾异,比附政治,要求桓帝修德省刑,行教化,承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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