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风,出入乘坐高头大马,晚上便与公主同寝。
董偃相貌英俊,为人潇洒,性格温和。
贵族王公及大臣因为公主原因,都愿与其结交,呼为董君而不名。
刘嫖毫不隐讳自己淫行,并为董偃日出千金,极其宠爱。
时有安陵人袁叔,乃是董偃好友,冷眼旁观此事,因对董偃私下劝道:公暗侍公主,若被皇帝知之,随时都有杀身之祸。
岂长期以往,若无其事乎?
董偃惶恐:我亦深惧,奈无良策,愿兄教我。
袁叔献计:我闻当今子,欲得长公主长门园林久矣。
贤弟言无不入,何不便劝长公主献其园林,以为子外宫?则子感激贤兄主谋,来日一旦获罪,亦可免之。
董偃闻言称善,乃见窦太主,以此计。
太主言无不从,马上奏报皇上,欲献长门园,以为子行宫。
武帝果然大悦,将长门园改名为长门宫,重加修建,焕然一新。
董偃因此便得武帝欣赏,故此虽然时常被券劾,也自安然无恙。
元光六年,堂邑侯陈午去世。
汉武帝亲到堂邑侯府吊丧,并向姑母问安。
馆陶长公主迎入正堂拜谢,参见子,再受家礼,姑侄寒暄已毕。
尚未坐定,汉武帝便道:既入侯府,欲拜见主人翁者。
因当时姑父已死,此话显然是另有所指,言外有意。
长公主听罢大惊,赶紧下殿,去掉耳环饰,伏地请罪:臣妾行为无状,辜负陛下厚望,该当死罪。
陛下未令交有司审问,已甚显宽容,我岂不知?死罪!
死罪!
汉武帝:姑母平身,寡人不怪,只管去叫主人翁,出来与我相见。
长公主见侄儿和颜悦色,并未怒,遂重新收拾簪环,亲到东厢房中,将董偃引出。
二人来至正堂,并肩向子下拜,一起磕头请罪。
汉武帝仔细相看董偃一番,暗自佩服姑母眼光,并不怪罪,还命侍者,赏赐董偃衣冠。
公主如释重负,当即盛摆筵宴,相请汉武帝入席,亲自为皇帝奉食进觞。
董偃见皇帝以“主人翁”
相称,也便放下心来;酒过三巡,竟便以此自谓。
汉武帝大笑,饮宴甚欢。
宴罢,董偃贵宠之名,下皆知。
又一日,武帝诏命在宣室设宴,款待窦太主和董偃。
太主与董偃奉命入宫,当要进入宣室,常侍郎东方朔执戟上前阻拦,不许进入。
武帝不悦:朕之至亲贵客,卿何拦之?
东方朔:太主可也,董偃不可。
武帝:却是何故?
东方朔:董偃非但不可入此宣室,且有三罪可杀!
太主:你乃下臣,何敢无礼如此!
武帝:姑母且慢动怒。
东方朔,你且来,董卿犯有哪般三罪?
东方朔:以下臣私侍公主,死罪一也;坏风化,乱礼制,违先王法度,死罪二也;陛下正当壮盛,须积思六经,留心王事,追慕唐虞之政,仰敬三代教化。
而董偃不知依经劝学,反以靡丽为重,奢侈为称,尽狗马之乐,极耳目之欲,行邪枉之道,径淫辟之路,此国之大贼,民之大害,死罪三也。
故此不可令其登堂入室,且请诛之,以靖朝廷!
太主及董偃闻此,齐都变色,竟无语可答。
武帝沉默良久,笑道:朕之家事,卿休擅加干涉。
东方朔:不诛董偃可矣。
但宣室乃是朝廷演礼重地,是臣职责所在,不敢放入。
武帝:酒宴已备,奈何?下不为例可也!
东方朔:万万不可。
宣室是先王正殿,非议论国事,不能进也!
惟其如此,淫乱方除。
陛下博览群书,熟知史事,当思前鉴未远。
武帝:有何前鉴?
东方朔:昔竖貂教齐桓公以淫乱,终与易牙为患;庆父缢于莒国,鲁难方已;管蔡伏诛,周室得安。
以上诸事,陛下岂有不知?然乱而后治,岂若防患于未然乎!
武帝闻听其言方正有理,只得向东方朔让步。
乃命罢宴宣室,改在北宫;并令董偃休走正门,改从东司马门进宫,改称东交门。
为奖励东方朔犯颜直谏之功,更命赏金三十斤。
画外音:从此之后,董偃逐渐失去子宠爱,三十岁便即去世。
数载之后,长公主刘嫖去世,与董偃合葬霸陵。
后世历代公主贵人行越礼之事,刘嫖及董偃是始作俑者。
镜头闪回,叙东方朔其人其事。
东方朔字曼倩,平原郡厌次县人。
喜欢古籍,爱好儒家经术,广览诸子百家之书。
建元元年,征召下贤良方正,以及文学之士。
各地士人、儒生,纷纷上书应聘。
东方朔上书,写满三千竹简,两人扛抬入宫,汉武帝两月方才读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