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郡、黔中等地。
各国都视秦国为戎狄异族,不准其参加中原各诸侯国会盟。
目睹此情,秦孝公决心愤图强,乃下令求贤,欲改国政。
公孙鞅此时至秦,因贿赂秦侯嬖臣景监,求见孝公。
景监向孝公进举,于是得见。
公孙鞅入魏之前,曾登云梦山,见鬼谷托王禅老祖,习学纵横之道一年。
因入见秦孝王,先以帝道之,孝公时时瞌睡;次以王道之,犹未中旨。
秦孝公令公孙鞅出,并且责问景监:卿所荐所谓大才,万无一用。
平白耽误寡人这一整日,直听得昏昏欲睡。
以后似此儒生,卿为我辞之!
景监下殿,埋怨公孙鞅道:以卿之大才,我谓不在百里奚之下,故而荐之于君。
因何两次所奏,皆都不称君旨?秦国非卿宜居,自去可也。
公孙鞅:我知君之所好矣。
请向君侯进言,再不入,臣当自杀,以谢阿公。
景监只得再奏秦侯:公孙鞅更有强国之策,请主公再予接见。
秦孝公勉强答允:既是如此,约于次日来见。
次日晨起,公孙鞅复入见秦侯,以霸道之;自晨至晚,纵论富国强兵之术,提出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”
变法主张。
秦孝公大悦,与议国事,三日三夜不倦。
到第四日,乃取众臣,委任公孙鞅为左庶长,继又升为大良造,命令变法图强。
秦国众卿大夫闻之,皆都大哗。
先有旧贵族代表甘龙、杜挚奋然而起,反对变法。
来日上朝,孝王命令群臣奏事。
甘龙率先进言:臣闻自古以来,利不百不变法,功不十不易器。
法古无过,循礼无邪。
此卫国无知狂生,焉知我秦国旧制,主公使其干涉我国政事?
卫鞅闻言,从容起身出班,针锋相对答道:我闻前世不同教,何有古法可依?帝王不相复,又有何古礼之循?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。
汤、武之王也,不循古而兴;殷夏之灭也,不易礼而亡。
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,循礼者未足多是也。
秦孝公赞道:善哉!
当时而立法,因事而制礼,孤从公孙卿!
甘龙、杜挚对视,由此无言。
于是卫鞅主持变法,先颁《垦草令》,以为全面变法序幕。
其檄文略曰:
秦国臣民百姓,皆依此令。
国之大臣诸大夫,博闻辨慧游居之事,皆无得为;无得居游于百县,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。
农民无所闻变见方,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,而愚农不知,不好学问。
愚农不知,不好学问,则务疾农。
知农不离其故事,则草必垦矣。
使商无得籴,农无得簦农无得粜,则窳惰之农勉疾。
商无得籴,则多岁不加乐;多岁不加乐,则饥岁无裕利;无裕利则商怯,商怯则欲农。
窳惰之农勉疾,商欲农,则草必垦矣。
愚心躁欲之民壹意,则农民必静。
农静,诛愚乱农之民欲农,则草必垦矣。
垦令一下,国人数日不应,视而不见。
公孙鞅见此,遂命于南门外竖起三丈之木,出示布告:将此木搬到北门者,赏十金。
百姓聚而观之,无人敢去搬动。
公孙鞅又出示布告:能搬此木至北门者,赏五十金。
有权大,将木料搬到北门。
未料刚刚放下,门吏便以五十金相赠。
此举一出,国人沸腾。
由是再宣《垦草令》,便即得以成功实施。
经此试验,公孙鞅以为诚信已立,遂正式颁布变法令。
变法令略曰:
其一,颁布李悝《法经》,增连坐法,轻罪用以重刑。
其二,废世卿世禄制,奖励军功,禁止私斗,按军功赏赐二十等爵。
其三,重农抑商,奖励耕织,特别奖励垦荒;生产粮食布帛多者,可免除本人劳役赋税。
其四,限制商人经营范围,重征商税。
其五,焚烧儒家经典,禁止游宦之民。
其六,强制拆散巨家大族,推行个体家庭制度。
此次变法实行期年,国家赋税及兵徭役来源大大增加,经济与军事实力明显壮大。
此后九年,秦孝公见国富兵强,便将公孙商鞅封于啥之地,号商君,就此改称商鞅。
乃命征调士卒,在东部秦川腹地修筑冀阙宫廷,营造新都,并将国都从栎阳迁此。
渭水穿南,嵕山亘北,山水俱阳,故将新都称为咸阳。
迁都咸阳,政局稳定之后,秦孝公便命商鞅在新都宣布第二次变法。
其法略云:
其一,废井田,开阡陌;承认土地私有,允许自由买卖。
其二,废除分封,推行县制,集都乡邑聚为三十一县,以为地方行政单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