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。
孟德倒抽了一口气。
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强自稳住心神,不让自己受到明嫂的影响。
原主不光是混社团的烂仔,还是一个警校毕业以后当卧底的差佬。
只是没经受住诱惑,堕落了,连拜门大佬的女人都敢干,已经往黑警的路上踏出了坚实的一步。
好在差佬的身份是真的,光凭这一点就能收拾明叔。
而且他在警队里面还有一个能帮上忙的长官,名字叫黄志成,是o记督察。
就是电影《无间道》里面,答应卧底尽快回归警队,然后说话不算数,导致卧底三年三年又三年,最后死于非命的那个黄志成。
可能有人认为黄志成这人很坏,能力差,还不守信用。
但孟德却不这么想。
因为他本来就没想着再回警队。
他完全可以凭着卧底的身份,出卖社团消息、打击犯罪,还可以除掉竞争对手,扎职上位当大佬。
在保护市民的同时,满足自己的那一点点私欲。
比如说,当大佬,买豪宅,开豪车,泡几个漂亮的女人。
反正回警队是不可能的。
他不是肤浅的人,不想做聚光灯下的英雄,甘愿行走在黑暗中当一个孤勇者,默默奉献。
想到这里,孟德的心里豁然开朗。
他低头摸了摸明嫂的脸,等对方露出妩媚且讨好的笑容后才满意地点点头。
“站起来。”
孟德低喝一声,伸手抓着明嫂起身,让她转过身去背对着自己开始顶撞大嫂。
半小时以后。
小孟晕车了,吐了大嫂一身。
哔哔。
传呼机响了起来。
孟德没理它,先陪着明嫂洗了个澡,等把人抱到床上擦干身体以后才捡起来,一眼扫过上面的文字。
“麻将馆出事了。”
孟德边穿衣服边说道。
等穿戴整齐以后又俯身拍了拍明嫂的脸颊,叮嘱道:“等会去做个桑拿,放松一下,你现在的样子容易遭人怀疑。”
明嫂裹着被子,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春意。
“知道啦,以前你都说过的,我记着呢。”
孟德走出日租公寓,看到街上一片繁华。
高耸的大楼占满了视野,公交和私家车低吼着穿梭在道路中间,两旁的店铺中不时有客人进出。
穿衬衫皮鞋的白领,穿背心工作裤的工人,以及烫着卷、穿紧身t恤和低腰喇叭裤的靓女们来来往往,人潮涌动不息。
他打了一辆出租车,让司机尽快赶到观塘区。
观塘是香江有名的穷人区。
洪兴在这里有一块飞地,地盘不大,场子也不多。
只有一间赌档和一间马栏是社团自己的,另外还有两间麻将馆以及一些店铺的睇场权。
睇场权就是看场子的权力,平时收取保护费,遇上闹事的就帮店主摆平麻烦。
明叔是堂口话事人,坐着收钱就行了,而孟德作为他的头马兼打仔,则需要出面平事。
刘记麻将馆。
哗啦啦的洗牌声隔着大门都能听得见,等推开门,一股混着汗臭味和烟味的奇怪味道扑面而来。
麻将馆的面积不大。
四十几平米的场子里硬生生地挤着十台桌子,桌距之间刚好让人侧身通过,此时桌子还没坐满,但人也不少了。
都是些老顾客,也有几张生面孔。
“老大。”
马尾雄扎着马尾,头染得黄黄的正坐在柜台边上,看见来人后赶紧起身和几个小弟一起喊人。
“嗯。”
孟德点点头。
他打量着里面狭小的空间,还有那乌烟瘴气的环境,刚刚抬起来的腿又落了回去,“出去说话。”
一群人出了门,在路边的空地上停了下来。
孟德的目光在一众小弟身上扫过,最后停在了马尾雄的脸上,“说说吧,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他随手接过一瓶汽水,边喝边问。
马尾雄往前靠了靠,等老大润完嗓子以后才开口解释。
“是联义社团的细眼杰在闹事。”
“他在打牌的时候出老千,让客人给看出来了,人家想换桌,那个扑街不但不答应,还仗着社团的身份动手打人。”
“我收到消息以后立马赶了过来,可惜人早就跑了。”
说到这里,马尾雄甩了甩头上的黄毛,脸上全是愤怒和不甘的表情。
“老大。”
“这已经是第二次了,上一次他在马栏里打了我们的小姐,你没跟他计较,现在他又在麻将馆里闹事,这次可不能放过他了。”
联义就是潮联义。
它跟新记、福义兴、敬义、义群等社团一样都属于潮州帮。
这里面除了义群随着跛豪入狱,连社团招牌都没有了以外,就属潮联义的势力最弱,地盘最小,成员只有千把人。
细眼杰也是四九仔。
他跟着联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