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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3年,香江。
孟德猛地睁开眼睛,随即便觉着脑袋像是裂开了一样,疼的他龇牙咧嘴。
“草,这是昨晚喝了假酒了吧,后劲真大。”
他一边在心里咒骂着贩卖假酒的无良商家,一边缓缓起身伸手去摸额头。
指尖湿滑,流血了?
孟德看着手上殷红的血渍,慢慢地皱起眉头。
“阿德,你没事吧?”
一道惊喜的女声从身后传来。
先是床铺轻微晃动,紧接着便有一具娇躯扑了上来,把沉甸甸的粮袋压在了孟德的后背上,双臂很自然地搂住了他的胸膛。
“刚才你翻身下马的时候头撞到桌角上了,声音很大,血一下子就流出来了,可把我吓坏了。”
身后的女人有些生气地娇嗔道,“下次小心点,刚才你人都没动静了。”
她明显有些后怕,甜腻的嗓音里都带着颤抖,这会儿正把头埋在孟德的脖颈上不断亲吻。
孟德的眉头皱得更深了。
他很确信自己没听过女人的声音,根本不认识对方,但又被女人熟稔的口吻搞的有点怀疑自己了。
他把身上白花花的手臂扒拉下来,侧身打量对方。
确实不认识。
人长得不算漂亮,但也不丑,浑身上下除了该黑的地方之外一片雪白,关键是身怀凶器,一眼就能让人印象深刻。
俗话说一白遮百丑。
这么雪白的肌肤,再加上这么壮观的凶器,即使人长得不漂亮,也有一种内在美,但凡接触过,绝不会忘的。
“你谁啊?”
他疑惑地问道。
女人闻言一愣,大眼睛上下不停地打量着孟德,目光还特意在小孟那里停留了片刻。
“还玩?”
她的嘴角慢慢露出笑意,娇声说道:“阿德你就是本钱足,恢复的快呀,不过你头上流血了,不包扎一下吗?”
这不是孟德想要的答案。
他压低了嗓音,眼神不善地盯着对方再次问道:“你到底是谁?”
“我是你大嫂啊。”
女人并没有被孟德阴冷的目光吓到,毫不在意地回答道:“我不光是你大嫂,还可能是医生和护士,也有可能是师奶和教师。”
“阿德。”
她一脸媚态,手指在孟德的脑门上轻轻点了点,“就你鬼心眼多,说吧,这次又想让我扮演哪个职业?”
大嫂是什么鬼?
孟德心里一惊,脑海中突然浮现出无数的记忆碎片。
他穿越了。
现在的身份是洪兴社团里的一个四九仔。
如果把一家社团比作公司的话,那么四九仔就是这家公司里面签了正式劳务合同的最底层的员工。
上面还有红棍、白纸扇、草鞋这些大底,算是部门经理。
再往上就是坐馆,也叫龙头,是公司的董事长,另外还有一些叔父辈们算是股东。
像社团这样的公司,一个新人想要进去打工赚钱的话,需要找一个拜门大佬当担保人,否则根本进不去。
孟德的拜门大佬叫明叔。
这人没什么能力,仗着在社团里资格够老才混了一个大底的身份,扎职成了草鞋,在观塘区帮着社团照看生意。
眼前的雪白凶器就是明叔花钱包养的女人。
她还真是大嫂。
孟德咋舌,感觉自己的小命即将不保。
他和明嫂在一张床上坦诚相见,想想都知道干了什么,而且听明嫂的说法好像玩的还挺花?
草。
勾义嫂可是江湖大忌,要死人的。
虽然这都是原主干的破事儿,跟孟德没什么关系,但明叔一定不会这么想。
人家头上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,而且还是手下的小弟给戴上去的,这要是让他知道了的话,非得把孟德剁成肉馅不可。
明叔不杀人,以后都没法在江湖上混下去。
反过来说,孟德啥都没干,却和明叔成了不是你死、就是我活的仇敌。
想明白这件事以后,孟德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极其糟糕。
他转身从桌上拿起红万,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上,伴随着袅袅青烟升腾,隐藏在烟雾中的眼睛里开始闪烁出危险的光芒。
杀了大嫂?
他环顾四周,打量着周围的环境。
这里是廉价的日租公寓,专门出租给男女用的,计时收费,但价格很便宜,同时也意味着没有花里胡哨的东西用来装饰情调。
四壁都是大白墙,房子的结构也简单。
不足十平米的房子里用挡板隔出来一间简陋浴室,外面则摆着一张床和一张桌子,地上是散乱的衣物。
旁边有一扇临街的窗户,外面不时有汽车鸣笛声和摊贩的叫卖声传来,吵的他越来越烦躁。
就这种环境,就算杀了大嫂也没法处理尸体。
“阿德。”
明嫂又扑了上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