款或燃烧爵位,即可逃避刑罚的那一天!
就像千百年后,科举制度下的举人老爷可以免除农税,老百姓不会觉得这不公平,亦或是把国家的负担都压在了农民头上;
而是会觉得:就该如此;
举人老爷寒窗苦读,一朝上榜,就该得到如此优待!
然后,大家伙儿该投献投献,该供孩子读书供孩子读书,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。
为什么?
——因为举人老爷,曾经也大概率是个家徒四壁的穷酸秀才!
今日,举人老爷得到的优待,等来日,也同样能被中举的自家子侄享受得到!
类似这种‘无论是谁,无论家境如何,只要达到某个标准,就能享受到某个待遇’的体制,就已经是华夏底层民众认知中的公平了。
好比后世,高考六百大几十分可以上清北——没人觉得这不公平,只是觉得自己不够努力,没能考到那个分数。
但只要考到那个分数,自己就能上清北,绝不会因为自己出身贫寒,而被区别对待——这就已经很公平了。
同样的道理——在当今汉室,只要拿的出钱交罚金、拥有爵位可抵罪,就可以免除刑罚,在底层百姓看来,这也同样是公平的。
百姓只会说:可惜我没钱、没爵位;
却不会说:这条规矩踏马就是给权贵准备的!
哪怕事实确实如此……
更何况这条规定,背后的逻辑也是非常合理的。
——在太宗孝文皇帝输粟捐爵之前,汉家的爵位,意味着其本人或先祖,曾对汉家有功。
而且是实打实的军功!
越高的爵位,就越能证明这个人或其先祖,为汉家做出了越为卓越的贡献。
那么,当这么一个功臣的后代,因为一些小问题而犯了错,汉家难道还能赶尽杀绝,公事公办?
显然不能。
哪怕是看在那位有功于汉家的功臣的份上,也得给其子孙后代一定的优待——至少是一定程度的罪责免除。
这即使为了犒赏功臣,也同样是为了激励天下人:放开手脚,抓住一切机会,做汉家的功臣吧!
只要成为汉家的功臣,汉家,就绝不会亏待你,乃至你的子孙后代!
当然了;
为了避免这些不屑子孙,因认为自己不会受到责罚,而愈发肆无忌惮的无视法律,这种宽容、优待,最好限定次数——甚至是将优待次数限定为一次,用过即废。
这么一通逻辑盘下来,以爵抵罪,无疑就是非常合理的了。
——以爵抵罪,等于是功臣后人,在犯罪之后,拿自家祖宗的颜面,给自己换回一个不受罚、不受死的机会!
而抵罪之后,爵位就没了,便等于说是这个机会就一次,用完了就没了。
有没有感觉到些许熟悉?
往后千百年,其他封建王朝玩儿出的‘免死金牌’‘丹书铁券’,不就是这么个套路嘛……
什么本人免死几次、后代免死几次之类——和如今汉室的一爵抵罪,不就是同一套逻辑嘛?
只是不同于后世,把优待功臣之后直接写在明面上的免死金牌、丹书铁券——当今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