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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兆府刑房内,气氛相较于数日前已悄然改变。
曾经弥漫的那种若有若无的排斥和轻视,被一种谨慎的观望所取代。
太子谕令和万年县户房周书吏被严办的消息,像一盆冷水,浇醒了许多还想暗中使绊子的胥吏。
张远依旧坐在那个角落,面前不再是堆积如山的陈旧卷宗。
钱推官态度缓和了不少,虽然依旧谈不上热情,但总算开始交代一些实质性的公务。
这日,钱推官将一份卷宗放到张远案头,语气平淡。
“张举人,有件案子需要你去办一下。”
\"城南的两个商贾合租了一间库房存货,可昨夜库房走水,烧毁了一批绢帛。”
“孙姓商贾指控是李姓商贾故意纵火,企图讹诈他共同承担的损失。”
“这是诉状和初步勘查记录,你先瞧瞧,之后拟个条陈给我看看。\"
这不再是单纯的誊录,而是一桩真正的案子!
张远心中一动,深吸一口气,郑重接过。
\"是,学生定当尽力。\"
他翻开卷宗,立刻沉浸进去。
原告孙掌柜言辞激烈,描述火势如何突然而起,怀疑李掌柜因近期生意亏损而铤而走险。现场的初步勘查记录很简单,只提到发现火油残留,倾向于纵火。
若是以前,张远或许会觉得证据确凿。
但如今,他脑海中立刻浮现出《贞观实务通鉴》刑名篇中关于\"市井纠纷勘查细则\"与\"纵火案勘验流程\"的条条框框。
\"火油残留……何种火油?”
“何处发现?”
“燃烧痕迹是否符合泼洒特征?\"张远喃喃自语,却发现卷宗记录语焉不详。
他又仔细对比孙李二人的口供,发现孙掌柜对起火时间的描述前后有细微矛盾。